正义网六安3月29日电(通讯员 姚婕)近日,安徽省霍山县检察院控申部门邀请涉法涉诉专职律师参与对实名举报人张某等人公开答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张某等人举报原霍山县砖瓦厂破产清算组周某和留守组潘某利用职务便利在2005年企业进行破产清算时变卖国有资产,涉嫌贪污等经济问题,经该院反贪局初查不予立案,张某等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期间,张某等人还向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多次上访反映。
该院控申部门对张某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控申干警调阅反贪局初查卷宗,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围绕申请人所反映的四个方面问题逐一调查核实,未发现周某在参与处置国有资产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而潘某利用受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的职务便利,未经报告县经贸委,擅自将砖瓦厂留存的八间车库变卖得款3万元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其行为涉嫌挪用公款罪,但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不再追诉。反贪局不立案决定正确,应予维持。该院控申部门遂启动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形成处置信访案件的有效合力,检察官公开向张某等人展示认定事实的相关证据,耐心答复反馈,律师参与释法说理,力求让信访人心服口服。答复结束后,张某等人对该院依法办案的态度给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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