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江纪宣) 2012年,扬州江都区纪委将倡导和鼓励署实名举报作为发挥信访职能作用、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在畅通渠道、规范操作、提升实效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五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署实名举报1268件,转立案151件,查实处理102件,查实率达20%。
多方搭建平台,拓展举报渠道
该区纪委将传统举报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开展接访下访活动,拓展信访举报渠道。一是充分利用传统举报方式。通过电视《清风频道》、《江都日报》、政府门户网站等区内媒体,定期公告信访举报部门的通讯地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推行署实名举报专用信封免费邮寄制度,在企业集中区等群众聚集场所增设举报配套邮筒,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增设举报箱,打造署实名举报“绿色邮政通道”。二是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区纪检监察网“书记信箱”和举报网站功能,开通“网络信访接待室”,建立专人管理的“18805250110”手机短信举报热线和“龙川美域”微信平台,明确专人管理,方便举报人随时反映问题。三是广泛开展接访下访活动。推行信访接待日制度,区纪委常委定期定点接待群众来访,群众根据常委分工情况点名接访。成立社区党廉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室,每月按排专人驻点接待,接受群众预约接访,主动倾听群众反映,收集信访线索。
规范受理程序,提升办件质量
江都区出台《倡导和鼓励署实名举报实施办法》,紧扣受理、办理、处理等三个环节,规范操作程序,提升实名举报办理质量。一是专人负责,保密受理。严格执行实名举报保密制度,信访室明确专人接收处理,登记时在信访材料首页加盖“实名举报”印章,设定专门代码代替举报人姓名,摘录信访内容后呈领导阅批,接到领导批示后2个工作日内转交办理,并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签订《双向承诺书》,减少越级访、重复访。二是优先办理,限时办结。推行实名举报提级办理和限期办结制度,组建署实名举报调查组,明确属范围署实名举报不得批转下级办理,一律不得批转下级办理。调查组接收信访件2日内优先安排调查,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时不超过30日。调查中承办人需与举报人核实了解有关问题的,遵照举报人意愿,核查时间、地点根据举报人的要求安排。2012年以来,全区实名举报提级办理率90%,按期办结率85%。三是严格执纪,区别处理。对实名举报查实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党员干部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存在违反保密规定、查办案件敷衍了事、故意包庇被举报人,被举报人打击报复或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2年以来,通过实名举报挖掘案件线索632条,立案查处151件,挽回经济损失43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人。
互动公开反馈,增强群众信心
严格执行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分阶段、分情节向举报人反馈实名举报办理情况,增强群众就地举报的勇气和信心。一是阶段性反馈,引导群众参与。受理和查结后2日内分别向举报人反馈,案件办理过程中视调查需要及时反馈。反馈由专人遵照举报人意愿,采取当面、电话、信函或其它适当方式进行。该区某社区群众联名反映社区干部侵占集体利益等17个问题,区纪委牵头成立专案组,邀请5名村民参加调查,分3次向村民代表反馈,立案查处3名村干部,平息了信访矛盾。二是区别性对待,发挥综合效应。调查过程中,对举报人提出的新线索或不同意见进行补充调查,向举报人进行二次反馈;对没有新内容的重复举报作并信处理,向举报人详细解释;对反映失实、且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为被举报人澄清是非,恢复名誉。三是公开性答复,确保释疑解惑。对于群众联名举报的,除涉及个人隐私或需保密的内容,一般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干部代表大会或联名举报的群众代表座谈会公开反馈调查处理情况。2012年以来,公开反馈69件,化解重点信访问题5件。
立足系统保障,健全长效机制
推行宣传引导、专项奖励、保护举报等3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确保实名举报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推行宣传引导制度。在电视《清风频道》、广播电台、江都日报等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和党务政务公开网等网站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实名举报的渠道、使用方法、注意事项、配套制度以及承诺内容等。组织“阳光信访基层行”、“信访举报宣传日”等活动,在城区市民广场、企业集中区进行集中宣传,现场受理举报。2012年以来,共开辟《清风频道》5期、江都快报10期,发放宣传册、宣传折、公开信2.3万份,发放免费邮寄举报信封9600枚。二是推行专项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实名举报专项奖励。2012年以来,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2人4万余元,听取意见建议12条。三是推行保护举报制度。推行实名举报保密责任制度,按照“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与实名举报人接触实行单线联系,负责信访问题的协调办理、信访举报人的反馈沟通,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案情及举报人信息。推行实名举报办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实名举报人重复访、集体访的实施诫勉谈话;对泄漏信访信息导致案件查处受阻或举告人遭到打击报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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