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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诉罗湖一公租房租金猛涨将近一倍?罗湖区住建局回应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07-16 17:08

近年来,随着申请人数的不断增多,深圳公租房俨然成了“香饽饽”。毕竟,公租房的租金相对市场价格而言便宜不少且配套的基础设施比统建楼、农民房等更为完善。不过,日前有市民向奥一网报料称(报料原文):今年四月份起,他们所租住的公租房突然要涨租金了,而且涨幅太大,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市民王先生是罗湖区聚宝路195号公租房的租户。据他介绍,住在这幢楼的租户皆是2007年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低收入群体,2008年,他们入住该楼,至今已经超过十年。在这十年间,租金一直没涨。2017年11月,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停扣租金。今年四月份,他们接到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的通知:受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的委托,租户需跟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签订新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等到要签合同的时候,我们才知道租金涨了。原来是12元/月平方米,现在涨到23.5元/月平方米,涨了将近一倍,另外,每个月还要交其他费用80多块。”王先生说,“这个涨幅太大了,我们都是低收入群体,大家很难接受这个价格。而且,我了解到,深圳其他地方的公租房都没有加租,只有我们这里加了。”

王先生表示,罗湖区聚宝路195号原为工厂宿舍,租户入住前室内连最基本的洗手盆、排气孔、防盗网等都没有,地板是水泥的、墙体发霉发黑、整个房子就是个空架子,堪称“全市最差公租房”,这样的居住条件现在大幅涨价实在不合理。

奥一网就此事联系了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回应称,2017年,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与莲塘195号业主签订整体租赁合同,以47元/月平方米的价格承租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的通知》规定,针对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市场租金的50%至70%确定。《莲塘195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是经罗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莲塘195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50%,即租金标准为23.5元/月平方米收取。其表示,莲塘195号公共租赁住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力争最大程度为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但由于部分低收入家庭未达到民政局的低保标准,23.5元/月平方米的租金收费标准已经是规定范围内的最近低价格。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租户是经罗湖区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待遇的,家庭成员为深户且在深圳实际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未拥有任何房产的,可向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廉租保障对象公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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