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深圳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2018年关于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的通告》,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人才住房,9月28日开始申请。
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定向配租房源3个项目共1046套人才住房,具体房源包括:
(一)宝能华佳公寓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办清祥路清湖工业园宝能科技园南区公寓C、E、G栋。本次供应640套。户型为两房两厅(约78㎡)315套,两房一厅(约62-63㎡)260套,一房一厅(约58㎡)65套。
(二)银星智界公寓
该项目位于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梅观高速观澜出口处。本次供应210套。户型为单间(约52-54)162套,一房一厅(约68㎡)18套,三房两厅(约105.8㎡)30套。
(三)银星电力宿舍
该项目位于该项目位于银星高科技工业园梅观高速观澜出口处。本次供应196套。户型为单房(其中25㎡单房24套,37㎡单房132套)共156套,一房一厅(约36㎡)16套,一房一厅(约58㎡)24套。
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宝能华佳公寓的基准租金为24.2元/月·平方米;
银星智界公寓的基准租金为23元/月·平方米;
银星电力宿舍的基准租金为21.3元/月·平方米。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宝能华佳公寓的物业管理费为3.3元/月·平方米;
银星智界公寓的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
银星电力宿舍的物业管理费为2.9元/月·平方米。
租赁期限
定向配租人才房租期3年。签订租赁合同后,除承租单位因违规违约行为致使解除合同外,承租单位不得在承租期间退房,若因承租人退出产生房源空置,承租单位需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人进行变更。空置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单位承担。
因本次人才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宝能华佳公寓、银星智界公寓及银星电力宿舍的租赁期限为三年,故三年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配租对象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龙华区2018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中的总部企业、纳税100强、工业前50强、外贸前50强、中小微创新前50强、上市企业等六类企业。
2018年龙华区定向配租企业明细表:
上述区重点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保障。
申请条件
申请本次定向配租人才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在区重点企业(单位)工作;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四)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五)区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1日(共7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2018年定向配租资格。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租承诺书(签字盖手印原件);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或新生儿出生证明);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附件3);
4.无房产证明(以当月打印的为准);
5.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二)申请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9.住房专办员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10.住房专办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单位申租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12.申请人信息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配租流程
(一)网上注册并申请
住房专员登陆“深圳市龙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专栏”(网址::108/User/Login.aspx),注册单位账号,进行手机验证,进行申请相关操作。
申请人根据相关要求提交个人纸质申请材料至住房专员处,住房专员审核并汇总申请人申请材料,并按要求在系统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单位申请人信息明细表。确定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
(二)确定拟分配套数及名单
区住房和建设局在系统上审核各单位的申报信息,并确定拟分配套数。系统将受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各单位住房专员手机,各住房专员根据短信提示,登录申报系统,在线确定拟入住申请人名单。
(三)提交申请材料
各单位住房专员按要求准备拟入住申请人个人申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提交纸质材料。
(四)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
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或预分配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首期房租及租赁保证金。
(五)入住情况备案
承租单位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单位已确认的入住人员;若入住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监督投诉电话:81477770。
重要提示
(一)申请定向配租人才房的承租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单位配租人才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并报送龙华住建局。
(二)承租期间,龙华住建局将组织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三)企业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从严处理。
(四)关于长租公寓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龙华住建局不作任何承诺。
(五)关于长租公寓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龙华住建局不作任何承诺。
(六)因本次人才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宝能华佳公寓、银星智界公寓及银星电力宿舍的租赁期限为三年,故三年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七)定向配租咨询电话:8147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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