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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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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
一位宜昌微博网友
向西陵交警举报
有一辆白色轿车随意变道加塞
并提供了一段视频
要求交警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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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供视频截图
随意变道加塞
很危险
交警蜀黍接到举报后
立即展开调查
迅速查明事实
事件还原
10月8日,一小伙子驾驶鄂E8K**的白色轿车沿西陵一路由珍珠路口往铁路坝路口方向行驶,小伙则驾车时使用百度导航,谁知导航反映滞后,导航提示掉头时,车辆已经进入铁路坝路口,于是强行变道加塞。
白色轿车变道加塞行为妨碍了正常行驶的后车,后车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全部经过,后车驾驶人通过微博举报给@西陵交警。
行车记录仪画面
0.5MB
监控画面
0.9MB
事实查实后,10月9日,西陵交警将违法司机传唤到西陵交警大队,进行现场法制宣传教育,对其变道加塞行为给予了处罚。
被举报的车辆及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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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举报人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
对被举报人压实线变道
给予了2分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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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塞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为什么举报者也被处罚了?
下面这一段是举报人
在微博中发布的视频
你发现了什么??
视频中可以听到
举报人长时间鸣喇叭
而且骂骂咧咧
宜昌城区机动车禁鸣
长时间鸣喇叭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其骂骂咧咧行为
非常不文明
与宜昌全国文明城市不适用
划重点
违法+不文明
10月10日,西陵交警将举报人传唤到西陵交警大队,首选对其积极举报交通违法的行为给予肯定,同时告知其存在的乱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和骂人的不文明行为。
举报人诚恳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表示以后一定不会再冲动,会以更加理性、文明的方式对待其他违法者,同时会更加注意自我修身,做文明宜昌人。
对举报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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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举报人乱鸣喇叭的行为
给予了50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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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蜀黍提醒:
欢迎举报交通违法
举报必查、查实必处
举报人也应自觉守法
大家共同遵守规则
随意变道是一种极度危险的行为
“加塞”、“抢到”、“不打转向灯"
你有过这些行为吗?
“加塞”不但不文明
有些情况下
随意变道加塞还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在城市里斗气、别车、强行并线
出了事故
不仅耽误自己的时间
还连累同车人员担惊受怕
在高速路上
在不具备并线条件情况下强行并线
出了事儿就是车翻人伤、甚至车毁人亡
1.4MB
1.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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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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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车
安全出行!
1.0MB
按照指示进行星标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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