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柳北区人民政府、柳北区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举报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奖励办法(暂行)。这是广西首个检察机关对于群众举报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予以表彰的新模式,奖励金额为500-3000元。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伤害、虐待、遗弃、性侵、家暴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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