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投诉举报 正文

辅仁药业再遭实名举报 涉嫌持续多年财务造假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12-22 08:23

【辅仁药业再遭实名举报 涉嫌持续多年财务造假】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药业”,股票代码600781)曾于9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朱文臣和董秘张海杰收到河南证监局的监管约谈文件。本次“喝咖啡”的邀请缘起该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资有道)

K图 600781_1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药业”,股票代码600781)曾于9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朱文臣和董秘张海杰收到河南证监局的监管约谈文件。本次“喝咖啡”的邀请缘起该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即辅仁药业曾于2015年10月31日,与洛阳中泉物资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公司将所持上海顺丰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储运”)100%股权转让给洛阳中泉物资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11月27日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程序。该资产出售导致顺丰储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2015年度因此增加净利润892.10万元,达到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利润的56%。公司直至2016年4月9日才披露上述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就在同一天,辅仁药业发布了中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宣布“由于公司涉及重大事项核查,并且暂时无法估计核查所需时间,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核。”

  究竟是什么重大事项需要核查,是否就是违规出售顺丰储运股权一事,公告没有明确说明,但该两件事情同时公告,时间节点如此巧合,难以排除这种可能性。

  中止重大资产重组对于辅仁药业无疑是一大打击,但更大的打击似乎还在后头。投资有道记者近日接触到一份实名举报信,一位名叫武娇娇的人向证监会举报辅仁药业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而且数额惊人。

辅仁药业再遭实名举报 涉嫌持续多年财务造假

  辅仁堂年报数据与税务系统数据相差太大

  根据辅仁药业2015年的年报信息,辅仁药业旗下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有三家,分别是:上海民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民丰地产),公司控股90%;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辅仁堂),公司控股86.32%,;广东瑞辉医药有限公司(辉瑞医药),公司控股90%。另有一家前文已经提到的顺丰储运由于2015年11月被出售而未列入合并报表。

  按照年报的财务数据,三家公司中民丰地产基本没有开展业务,实际收入为零。辉瑞医药2015年营业收入3721万,净利润28万,2014年收入4101万,净利润是亏损1.6万,占整个辅仁药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很小,不到10%。余下就是辅仁堂,该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43352.8万,净利润3748.1万,2014年营业收入40377.5万,净利润2786.9万,是该公司的绝对主力军,为辅仁药业这家上市公司贡献了90%以上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母公司辅仁药业仅是一个管理型的控股公司,没有直接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后,辅仁药业2015年的收入为46205万,净利润为3291万,2014年收入为43479万,净利润为1593万。

  问题的关键是,举报信的内容正是质疑辅仁堂的年报财务数据与通过税务系统查询得到的财务数据相差悬殊,年报中的营业收入要比税务系统中的营业收入多出40%以上,利润数据相差更是十倍以上。如果所举报的造假得到查实,那就意味着上市公司辅仁药业的收入和净利润也至少是36%以上的虚增。这就不是“喝咖啡”的问题了,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据查证,辅仁堂成立于2004年,注册地在河南鹿邑县玄武经济开发区,为中医药制造行业,辅仁堂注册资本为27,416万元,辅仁药业控股86.32%。按照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截止2015年度末,该公司总资产115,488.80万元,净资产57,711.15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3,352.83万元,净利润3,748.18万元。 但是通过查询税收分析监控管理系统的数据显示,辅仁堂2015年的营业收入是30665万,利润总额只有11万;2014年的营业收入27405万,利润总额只有92万,而在辅仁药业的2014年年报中,辅仁堂的营业收入达到40377万,净利润高达2786万。简单对比就可看出,辅仁堂2015年的年报收入比税务申报数据多出1.27亿,相差40%,2014年的年报收入数据比税务申报数据多出1.29亿,相差47%。由于税务系统的数据没有净利润指标,只有利润总额,但就是拿利润总额与年报的净利润指标相比,两者相差也是十倍以上的数量级。

  数据打架的不仅仅是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投资有道记者通过仔细比对后发现,辅仁药业的年报不只是总资产、净资产这些数据与税务系统的不一致,最为奇特的是应该不存在统计难度的借款科目数据也存在差异,比如税务系统中辅仁堂2015年长期借款是2.5002亿,而年报中整个辅仁药业的长期借款只有1.5312亿,少了将近1亿;税务系统中辅仁堂2014年长期借款是3.02亿,而年报中整个辅仁药业的长期借款只有2.5002亿,少了7000多万。某位注册会计师看了这些数据之后觉得难以理解,“合并报表的长期借款数是各个子公司的长期借款数累加,概念和方法都没有争议的,怎么会可能存在一个子公司(在税务系统中)的数据大于整个年报的合并报表数了?”

  如果收入有造假,最大可能是将存货提前确认收入

  尽管记者得到的数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数据,但是这些数据的矛盾是否意味着辅仁药业的财务数据就存在造假?还需要监管部门的权威意见。

  基于以上情况,如果财务造假真的存在,辅仁堂最可能的造假方法是什么?答案很可能是“存货”。

  辅仁堂2015年度在税务系统中的存货是35727万,2014年的存货数据是36232万,在年报中整个上市公司辅仁药业的存货只有14499万,2014年只有14422万,而且数据比较稳定,保持在1.4亿左右。应该说在正常情况下,子公司辅仁堂的存货数应该小于上市公司辅仁药业的存货数,但是现在的情况是,辅仁堂在税务系统的存货数据比辅仁药业2014年的年报存货数据还多出了2.18亿,2015年也多出了2.12亿。

  同时,我们在前文已经提到,辅仁堂在税务系统中的营业收入都比年报中的数据要少,2014年少1.29亿,2015年少1.27亿,也就是说两组数据中存货和营业收入的误差方向正好是相反的,税务系统中的数据是收入少,存货多,而年报中则是收入多了,存货少了。据此看来,有没有可能性,在年报中,上市公司提前将部分存货确认为收入,以达到虚增业绩的目的?

  某位注册会计师表示:“收入的确认原则是:(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不遵循或者随意改变收入确认原则,那么企业有可能根据业绩需要将部分存货提前确认收入,但只要公司确认收入,就应该向税务系统申报,这是税法的规定。”

  税务局留档数据或又成为挡箭牌,证监会应该积极作为

  此前的10月14 日,曾有媒体报道《财务数据迥异辅仁药业重组遭遇实名举报》,文章披露的就是辅仁药业的并购对象开药集团也存在类似的税务系统数据与公开披露的财务审计数据迥异的情况。

  开药集团公开的审计报告中未分配利润为895,630,749.70元(约为8.9亿元),而税务申报资产负债表显示为-556,799,242.49元(约为-5.5亿元),两者相差了1,452,429,992.19元(约为14.5亿元),差异率为260.9%。而所有者权益合计审计报告为2,467,894,307.74元(约为24.7亿元),税务报表的数字为731,868,361.29元(约为7.3亿元),两者相差1,736,025,946.45元(约为17.4亿元),差异率为237.2%。

辅仁药业再遭实名举报 涉嫌持续多年财务造假

  审计报告和税务申报数据的差异还存在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上。例如,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审计报告所附的开药集团母公司的会计报表显示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0,398.71万元,而纳税申报表显示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38,939.97万元,审计报告数据比纳税申报资产负债表多131,458万元,多55%。而负债总额上,审计报告所附的开药集团母公司的会计报表显示2015年12月31日的负债总额为123,609.28万元,而纳税申报表显示2015年12月31日的负债总额为165,753.13万元。审计报告数据比纳税申报表少42,143.85万元,少25.4%。由此,审计报告的资产负债率为33.4%,比纳税申报表的69.4%少36%。

  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函关注,需要辅仁药业做出解释。几天后,辅仁药业方面作出澄清。澄清公告称,经查阅开封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和开封市禹王台区国家税务局提供的开药集团在税务局留档的申报财务数据与此前报道数据不符。但该媒体引用的税务系统申报数据也是武娇娇提供,那很有可能与此次举报武娇娇提供的税务系统数据是同样的版本,所以辅仁药业很有可能也是用同样的理由给予澄清。

  记者为此专程向税务系统的一位老员工求证留档数据一事。该员工表示 “以前财务申报数据是纸质的,而现在都是电子版的。因此,即使是后来补交,系统上依旧还是会出现记录。严格意义上讲,系统数据就是留档数据,公检法来查我们也是给这个数据,我不知道它这个留档数据是什么意思。” 同时,一位在上市公司工作过的财务人员也告诉记者,《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公布年度报告。《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一般情况下,上市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在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进行,申报数据来源于审计报告,两者基本一致,不会出现大的差别。

  记者为此向辅仁药业董秘张海杰求证,在拨打多次拨打办公电话无果后,记者直接拨打张的手机,张表示自己正在开会无法接受采访,记者追问何时有空接受采访,张表示“再看吧”,就挂断电话,至记者发稿尚未得到任何信息回复。

  由于质疑众多,而辅仁药业的澄清也大多不全面、不详细,无法消除广大投资者的疑虑,相反还引起了更多的质疑。所以,记者认为已经接到多次针对辅仁药业实名举报的证监会应该积极作为,尽快启动调查并给出正面回复,总不能让这些有根有据的实名举报都变成了“烂尾工程”,最后不了了之。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欧日报是大型综合日报,亚欧日报网路报是一家大型的网络报电子版,新闻信息涵盖四海五洲,新闻内容五花八门,新闻视角独特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