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胡志慧)由于一个数字型号与申报单信息有出入,一家企业进口的货物留置海关达52天,增加滞柜费等 10 万元人民币通关成本。企业认为受到了海关的刁难,并实名举报海关。
原标题:企业实名举报海关刁难
黄埔海关上线“民声热线”回应:已调查
广州日报讯 (记者汤南 通讯员胡志慧)由于一个数字型号与申报单信息有出入,一家企业进口的货物留置海关达52天,增加滞柜费等 10 万元人民币通关成本。企业认为受到了海关的刁难,并实名举报海关。
昨日,黄埔海关副关长涂琳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时对此回应称,海关启动送检程序和送检工作时限均符合海关有关规定要求,但送检流程还有改进空间。对于企业的实名举报,海关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该企业负责通关业务的王经理介绍,该企业今年3月进口一批价值50多万元的纸张(热敏纸),由于厂家原因,该批货物的一个数字型号与申报填写的型号产生出入。向海关申报的时候,被认定为“没有到货”。“如果没有到货的话,它的申报数量就会产生变化,货的数量和金额都会产生比较大的错误。”王经理说。
为弄清楚实情,新港海关查验二科的查验人员清点了这批货物,结果是货物申报的卷数和数量与实际一致,但因型号与申报有出入,最终依然认定为“没有到货”,并决定抽样送检。
企业王经理认为,申报的品名、重量、平方数量价格、总价申报与实际都一致,不应再增加成本送去检验。但查验人员不同意。
海关是否涉嫌过度查验?如果只是一个数字型号错误,是否有简易程序处理呢?涂琳回应称,事情发生后,海关还原了整个查验过程。在查验中,海关发现企业申报进口的货物规格与实际到货不符,送检程序确有必要。
涂琳指出,根据企业提交的报告解释,造成本次申报与查验状态不符的主要原因是货物的国外销售方提供的装箱单数据有失误。
“经过对整个过程的初步梳理,我们认为,海关的工作确实还有改进空间。”涂琳说。
涂琳表示,如果企业认为此过程中确实因为海关的执法行为导致企业损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救济途径寻求权益保护,企业可以提出申诉,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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