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次投诉 13次交办 蓬溪一机砖厂为何还在冒黑烟》追踪报道
任隆镇被全县通报批评 扣减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1分
2018年12月,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向蓬溪县交办了任隆镇一机砖厂黑烟较大、污染环境的投诉。对此,蓬溪县于2018年12月27日进行回复:蓬溪县环保局已经责令该厂停工整顿。2019年1月16日,市热线办暗访发现,企业从未停工,污染也从未停止。
1月22日,记者了解到,热线工单承办单位任隆镇因存在领导重视不够、把关不严,相关工作人员作风不深入、工作不细致的问题,被全县通报批评,并扣减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1分。
[复核]
未发现县环保局不作为
在1月16日暗访后,1月17日,市热线办组织市环保局再次来到现场调查相关问题。
经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的调查,蓬溪县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了3次处罚。
第一次是2018年2月,因该企业一号隧道窑上有一条烟囱未按规定拆除,有生产废气向外排放,蓬溪县环保局对该厂处以2万元的罚款。该罚款已经上交,烟囱也已按规定拆除。
第二次是2018年9月,因企业存在煤炭、页岩矿露天堆放和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的问题。蓬溪县环保局对该厂处以5万元的罚款,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目前已整改完成,但罚款尚未上交。同年12月,蓬溪县环保局向该厂下达了《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目前蓬溪县环保局拟向蓬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次是2019年1月,省大气强化督查组与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联合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监测数据表明该厂排放的废气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蓬溪县环保局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拟对该厂进行行政处罚:首先是罚款;然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拘留;督促该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之中。
经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现场复核,蓬溪县环保局3次处罚执法程序严谨,引用法律条文准确,自由裁量权使用适当,有关处罚程序正依法推进中,未发现执法过程中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问责]
任隆镇被全县通报批评
对于该砖厂属地任隆镇政府在回复12345热线工单时,称该厂已“停工整顿”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蓬溪县效能办也展开调查。
经查,该镇工作人员对环保执法处罚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有偏差,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沟通不到位,对县环保局《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中“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错误理解为“已责令该厂停工整顿”,造成回复内容与县环保局调查处理意见不符,影响到群众对该情况的正确判断,导致反复拨打12345。
“这也反映出任隆镇在办理12345热线工单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把关不严,相关工作人员作风不深入、工作不细致的问题。”蓬溪县效能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已对此事进行了处理,对热线工单承办单位任隆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扣减其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1分;对该件工单的承办人员任隆镇纪委副书记、安办主任、环保办主任唐某进行诫勉谈话;由县环保局、任隆镇督促腾达页岩机砖厂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定期对该机砖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
下一步,蓬溪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将对全县所有砖厂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全媒体记者 余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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