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成立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3名分管相关股室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造林股、林调队、计财股、石漠化综合治理办等相关股室为成员单位……”近期,在石门县召开的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部署会上,县林业局作为主要责任单位作表态发言。
作为全省的林业大县,石门县森林覆盖率71.6%,植被覆盖度达88.7%,2016年来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补贴,石漠化综合治理投入等资金达1.6亿余元,为确保每一分生态扶贫资金都能真正惠及群众,2019年1月,石门县下发了《石门县生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围绕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水土保持等工程项目中违规招投标、工程质量低劣;虚报冒领、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不精准、优亲厚友等3个方面问题开展生态扶贫领域集中治理。
通过前期排查,已清理出问题线索13起,其中问责10起,责令整改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目前,县专治办正在根据各单位清理的情况,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有针对性选择部分生态扶贫领域项目就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凡涉及生态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一律快查严办;对查处的相关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石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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