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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版权纷争,LOFTER、豆瓣、简书们或成最大受益者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03-26 01:48

微博版权纷争,LOFTER、豆瓣、简书们或成最大受益者

  互联网用户通常会闭眼选择打勾的用户服务协议,在微博这里,却引发了一场沸沸扬扬的公关危机。此次的争议点集中于《微博服务使用协议》第1. 3 条及第1. 5 条,网友解读这两条,认为作者辛苦创作的内容发布在微博,按照《协议》版权就归新浪了。有一定影响力的内容型大V包括专栏作者、自媒体人等,均认为这是“赤裸裸的霸王条款”——“拿喇叭放个歌,喇叭就有版权了?”

  用户的愤怒令微博 24 小时内修订了两次条款,先是删掉了1. 3 和1. 5 的部分内容,后又再次强调,“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并不会影响用户的著作权和版权。

  但《协议》的修订也仅是暂时压低了用户的反弹。不仅《协议》中所指的“第三方”仍不够明确,而且微博单方面修改《协议》态度霸道,都让不少内容型大V担忧未来仍会被微博占有版权,于是连夜将内容搬运至其他平台,包括简书、LOFTER、豆瓣等等。

  创作者之伤背后是平台资本对峙

  这场引发轩然大波的微博用户协议,和其修订后被微博CEO王高飞反复提起的“第三方非法抓取”,背后显然另有所指。

  不久之前,今日头条宣布可“提供技术能力”,授权用户将其他社交平台包括微博的内容同步更新到“微头条”上。微博火速应对,切断了今日头条的第三方接口,并声明:“某第三方新闻平台在微博毫不知情、并未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从微博抓取自媒体账号的内容,鉴于其行为性质严重,微博先行暂停了第三方接口,并表示将会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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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矛盾之中,今日头条的行为本身处于一个比较暧昧的状态,焦点就在于用户在平台上生产的内容,其版权到底归属于用户还是平台,用户有没有权利去决定它的使用范围?这也正是此次微博《协定》想要界定的,不料却遭遇用户强烈反弹。

  现在早已不是 2011 年时微博坐拥社交红利的时代了,创作者内容形式多样化、资本加入使得局面更加复杂,更多平台也在加入这一场已经白热化的内容分发之战。今日头条推出“微头条”,知乎推出“想法”,二者均为碎片化轻阅读,注重即刻生产、快速传播,内容上可以称得上是商业化味道不那么重的“微博”。除此之外,“火山直播”以 2000 万入驻费挖走“快手一哥”MC天佑,“悟空问答”签下 300 多个知乎大V,图片兴趣社交社区“LOFTER”、短视频“抖音”等等产品,均在不同内容领域瓜分着微博此前“社交+内容”的优势。

  《三联生活周刊》资深主笔王小峰认为这场风波实际是资本的傲慢,“今天从事创作的人真的还这么吃香吗?不都是被资本宰来宰去,资本什么时候对创作者尊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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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其他内容平台如何对待用户个人版权

  线上流量当今之为昂贵,平台遂转头深挖能作为流量来源的原创内容,这原本无可厚非。事实上,各个平台已经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包括高额补贴、独家签约等,来圈住有限的优质稳定作者。在如此激烈的内容争夺战中,其他平台如何对待用户内容版权?

  知乎在《知乎协议》中称,用户在知乎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著作权均归用户本人所有。并且,用户“可授权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不需要得到知乎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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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头条称用户在“今日头条头条号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品归属您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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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易LOFTER不仅认可“用户在网易LOFTER发布(上传)内容作品的著作权一律归作品的创作者所有”,还更进一步“鼓励用户在LOFTER上创造的内容用户传播和共享”,并在 2012 年启用了“知识共享保护协议”(Creative Commons,简称“CC 协议”)。

  原创作者发布内容后,如果在页面功能中选择启用“CC知识共享保护协议”,那么在其主页和作品页中,就会出现作者的CC协议声明。这也是Flickr等国际图片社区采用的通行办法。也就是说,网易LOFTER不仅承认著作权归你,还愿意帮你在传播时候提前保护版权。

  网易LOFTER这一做法既是对原创作者的尊重,也更加方便创作者本人界定自己作品如何传播的方式。CC协议规范了原创作品的分享股则,让作者能在作品被分享的同时,保证自身署名权、作品完整性等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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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作者出走微博 LOFTER等内容平台或成受益者

  微博版权“霸王条款”被网友曝出并引发争议后,国内知名漫画家夏达在其坐拥 399 万粉丝的个人微博上表示自己“下载了lofter的APP”,随后不少粉丝在其微博下评论表示要跟随她一起迁到LOF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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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唯一一位决定带着原创内容“出走”微博的作者。此次微博单方面发布和修订《协议》的傲慢态度,让文手、画手、摄影师、彩妆达人等等本身就大量依靠图片和文字的内容型创作者恐慌未来微博也会“替他们的内容做主”,而开始着手于将优质内容迁移到新的平台上。

  这其中还包括创世中文网知名大神作者“树下野狐”。树下野狐已经开始将其所创作的长篇《填海记》在LOFTER上进行连载,并发微博表示“全书预计十六万字,也许会全文发在lof(备注:网易LOFTER)上,从头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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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选择“搬家”的也包括彩妆达人Pinkever、插画师晓涵、文手叹书等等。知名画家鹿菏在个人微博表示了对《协议》的不满,并留下自己的LOFTER及豆瓣主页地址,表示“为了避免麻烦未来都将把原创作品发在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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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身为原创内容社区的网易LOFTER,曾发布了过一份致LOFTER用户的公告。公告中提到,“LOFTER将挖掘和培养更多新锐创作者,推动内容分享与传递,并且在维护和尊重版权基础上,为优质创作者提供知识变现。”五年累积,LOFTER目前各领域日增 500 万新内容,兴趣领域超过 20 个,享有大量原创作品和优质创作达人,但LOFTER仍以“创作”为重,积极保护原创作者极其作品,举办相关品牌活动如“摄影大赛”、“同人大赛”鼓励创作,开辟“摄影课堂”提供知识变现。

  近些年,互联网优质创作者依靠内容逐步变现,这就使得创作者对其个人著作权等成果的保护不断加强。此次众多创作者把原创内容搬运于网易LOFTER、豆瓣等平台发布,也正说明平台强迫用户让渡个人作品权利,完全是单方面的“理直气壮”。毕竟,可供原创作者大施拳脚的平台不止微博一个。

  社交媒体引发原创内容空前繁荣,现如今平台们融资上市赚钱,但原创内容和作者是否也同步增值了呢?这次创作者们的集体抗议,亦是作者们个人著作利益长期被漠视和被损害的结果。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若平台失去创作者,就更不用提作者背后的原创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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