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对象为全省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录入的困难职工子女,其中包括今年参加全国统考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不含单科生、研究生、师范生、留学生)和考入“211”或“985”高等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助学标准包括“普惠性帮扶”,即对困难职工帮扶档案中的困难职工子女每人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助学帮扶;“精准帮扶”,即对考入“211”或“985”高等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每年发放助学金5000元,逐年帮助其子女完成大学学业。
凡符合条件的家庭,职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职工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和助学对象页的复印件;职工本人和助学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助学对象高考准考证及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职工本人、助学对象的户口簿记载内容无法体现相互间的父母子女相应关系的,需提供职工独生子女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也可拨打电话(029)87321820进行咨询。(记者:郭军)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