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div=-1,id:0
本报讯记者涂明明昨日,本报以《不要发票,可以送瓶饮料》为题报道了我市一些餐饮店为了逃税,诱导顾客放弃索要发票一事,报道发出后,不少市民来电反映,称除了用饮料代替发票外,还碰到过以团购、使用代金券等各种理由拒绝开发票的事情。
现象1:团购就餐不给开发票
兴高采烈地用团购券去品尝美食,结果要求开发票时却被拒绝,这顿饭也就有了“虎头蛇尾”的感觉。市民史先生向记者表示,最近迷上了团购餐券,图的就是便宜。可在烧烤店、火锅店等地消费低价美食的同时,却也有些许不快:“用团购券吃饭商家都不给开发票,说是享受了促销优惠就不开发票。”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昨日,记者以团购餐券消费者的身份,拨通了3家推出团购券餐饮店的服务电话。民德路重庆大队长主题火锅店在某团购网站推出了88元购买100元现金券的活动,相当于打了8.8折,当记者询问可否开具发票时,工作人员答复说,团购活动不开发票,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叠山路红牛大酒店及沿江中大道新东方大酒店,记者以需要发票报销为由,希望对方在团购价的基础上开发票,工作人员表示团购活动已经给予了一定优惠,所以不开发票。
现象2:使用代金券不开发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团购活动不开发票外,一些餐馆为了不给顾客开具发票,也是费尽心思与顾客“周旋”。“欢迎下次光临,这是赠送给您的代金券。”部分饭店为吸引消费者再次光临,往往会使出此招。当消费者再次光临时,如果使用代金券抵用餐费,那索要发票可就没什么希望了。
日前,记者拿着一张民德路家常饭饭店赠送的30元午餐消费券准备就餐,就餐前,记者询问如果用消费券抵用餐费可否开具发票时,对方明确表示,使用了赠送的消费券不给开发票,优惠券和发票只能二选一,要开发票的话就不能使用优惠券。
说法:只要交易就应给发票
“有一次,我在红谷滩新区一家餐馆吃饭,结账索要发票时,老板以发票刚用完为由拒绝了。”市民黄先生说,其实,他知道这可能是饭店的小伎俩,目的就是为了逃税,但大多数情况下也不愿意和店家较真。
针对商家上述“小伎俩”,地税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消费者是否通过团购买单,都应开具发票。市民消费就餐,商家按照规定需要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代金券、折扣券是商家的促销方式,即使商家向消费者提供了优惠,消费者还是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工作人员表示,发票用完了也不能成为拒开发票的借口。
代金券消费也是消费,同样是花了真金白银,但拿发票却成了难题,商家以进行了优惠为由拒绝开具发票成不成立呢?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唐乐律师表示,商家和消费者只要有交易行为,商家就应该提供发票。如果商家拒绝提供发票,则涉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yfs001]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