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贵阳市南明区事业单位招聘40人启事
贵阳市南明区2016年公开招聘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南明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贵州公务员考试网()外派采编组记者为大家整理汇总相关的招聘信息。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南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其中管理人员28名,专业技术人员12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南明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6年8月1日户籍在本市辖区内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3.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限截止2016年8月1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岗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1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3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3.除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外,截止2016年8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6年8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日9:00至8月3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南明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00至8月4日16:00。
2.截止8月3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8月5日14: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8月5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8月1日9:00至8月6日16:00在“贵阳人力资源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2016届贫困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2016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南明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届贫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8月6日10: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88号)。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8月23日9:00至8月27日9: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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