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文广新局下发通知,传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2014年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的要求,并安排部署全市15家报纸、广播电视新闻单位的记者证换发工作。本次记者证换发工作,将于10月30日结束。
此次换发新闻记者证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闻纪律,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2014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免考条件;与新闻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
洛阳市文广新局、各新闻单位将以此次换发新闻记者证为契机,加强对新闻采编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从严掌握新闻记者证发放范围,坚决清理、清退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清理出记者队伍。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