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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再过几天就是清明节,在缅怀逝者的同时,一些人也在思考自己的身后事。遗嘱便是承担这种寄托的一种方式。今年3月21日,中华遗嘱库对所保管的8万余份遗嘱进行数据分析。结果显示,立遗嘱人年轻化趋势越来越明显;99.93%的老年人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对于自己的身后事,老人们都有啥打算?近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在合肥多个社区采访80位老人,听他们讲讲关于遗嘱的想法和故事。
【人物故事】
平分房产做不到,遗嘱总有倾向性
两年前,68岁的刘虎大爷前往合肥一家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将自己唯一的房产留给了大女儿。
刘大爷有三个孩子,儿子和小女儿在外地,大女儿在身边,自己跟着大女儿生活。“孩子们总体来说都很孝顺,在外地的经常回来看我。”刘大爷说,老伴早年去世,自己没有什么存款,目前只留下来一套房子。
刘大爷说,自己几年前中风过一次,虽然不算严重,但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其间,大女儿和女婿的照顾他都看在眼里,这也让他决定把房产留给他们夫妻俩。“别人可能会说要把财产留给儿子,但我不这么认为。”刘大爷说,他召集过几次家庭聚会,谈到房产分配时,小女儿没有什么意见,儿子没说话,但也没直接反对。“小女儿和儿子条件都好一些,在大城市买了房。大女儿很早就内退,家里收入不高,还是要关照下。”
既然儿子态度不明确,怕日后会产生纠纷,刘大爷打听了一番,决定去办公证遗嘱。刘大爷说,如果不立,自己百年之后,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三个孩子会平均分房产。立了遗嘱,刘大爷等于把房产直接给大女儿。
刘大爷回忆,立遗嘱前一天,他又找儿子长谈了一次,后来说开了,父子俩也算把这个心结化解了。在刘大爷看来,立遗嘱既能按自己意愿自由支配,又能解决潜在纠纷,他觉得挺好的。
再婚家庭纠纷多,立个遗嘱很清晰
70多岁的冯大爷在老伴去世后,与小区里另一位早年丧夫的李阿姨走到一起。两位老人虽然相处融洽,感情和睦,可双方都不止一个子女,且家庭条件也有些差异。对两位老人再婚一事,子女们始终持保留态度。
“新老伴儿比我也小十多岁,加上我们又是半路夫妻,孩子们顾虑比较多。”冯大爷虽然明里暗里从中协调多次,但效果并不明显。冯大爷说,他看得比较清,心里也有了考虑,大部分财产会留给孩子,但毕竟希望和李阿姨能白头偕老,会考虑给她一个“保障”,也算是作为夫妻的一种情分。
眼看自己年纪越来越大,冯大爷就前往公证处办理一份公证遗嘱,将名下房产一大半留给子女们,一小半留给李阿姨,为她日后生活提供保障。有了这份遗嘱,孩子们便没有再干涉他和李阿姨的婚事。两位老人也顺理成章生活在一起。
“倒不是说孩子们不孝顺,他们的顾虑我能理解。虽说我们的事情孩子不应该干涉,但他们小家庭幸福了,我们晚年生活也会比较省心。”冯大爷说。
立遗嘱因人而异,各家情况都不同
“我父母在世时,从来没说过遗产。他们去世后,按照风俗分配了家产。”方阿姨今年58岁,她说在农村儿子能分到房产,嫁出去的女儿分不到什么,但父母还是给她留了钱和物件。在她看来,只要人还活着,财产就是可以自由支配的。如果去世了,按照风俗或法律,也能进行处置。
方阿姨说,她和老伴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不少钱,而自己只有一个儿子,“不说他也会知道,我们的东西都会留给他。”朋友们在一起交流时,大家也会提到各自遗产怎么处理,比如是不是只留给儿子、孙子,不给媳妇。方阿姨觉得这种想法可能因人而异。
“一方面我媳妇人很不错,另一方面,即便他们小夫妻俩以后不能走到一块,但至少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里,我们还是一家人。”方阿姨说,如果这时候立遗嘱财产不给媳妇,自己百年之后遗嘱生效,到时媳妇应该会很伤心吧。
不过,方阿姨说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有些老人做决定肯定有自己的考虑。“比如有的家庭确实过得不愉快,女婿或媳妇也不孝顺,那肯定会考虑房产分配问题。”
生前把财产分好,不用再立下遗嘱
在一些人看来,如果生前就能把财产分配清楚,那不用再通过遗嘱告知子女和孙辈。合肥的王清和大爷就是这么考虑的。王大爷说,自己有退休金,两个女儿也都成了家,孙辈有好几个。“我和老伴之前协商过,打算把两套房子,给两个女儿一人一套。”王大爷说,大女儿当时没有房子住,所以他很早就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最近几年,王大爷打算把另一套房子过户给小女儿,但小女儿名下已有一套房子,还准备再买一套学区房,“如果在这之前把这套房子过户给她,会影响她买学区房,所以一直没有过户。”王大爷说,孩子们知道这事,也都不着急过户。
提到遗产,很多人考虑的是物质,可在王大爷看来,他更看重一些不那么值钱的东西,比如自己这么多年来收集的一些老藏品。“我很喜欢收藏油票,倒不是说那些特别值钱的首日封或者猴票,我的藏品大部分是比较普通的,但这些邮票背后有很多故事。”王大爷格外看重这些宝贝,家里有专门的柜子收藏,每年还会去集邮市场定期交流、收集和补充。“小女婿是语文老师,他对这个感兴趣。我就说以后这些集邮本,包括邮票背后的故事都给他,让他传承下去,讲给孩子们听,或者把这个爱好传承下去。
【记者调查】
【业内声音】
立遗嘱不只是防范纠纷
记者从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获悉,2017年全省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1972件,其中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680件。“我觉得公证遗嘱还是按需办理比较好。”合肥市中安公证处公证员李飞跃说,近年来,有些人办理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纠纷,更主要的是为了避免家庭财产损失。
李飞跃告诉记者,在她多年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70岁以上老人是办理遗嘱主要群体。“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子女需要回避,因为遗嘱是保密的。”申请人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如果是年老体弱者,还需要医院出具神志清楚的证明。公证员会对遗嘱人立遗嘱的全过程进行如实记载,并全程录像。等遗嘱人百年之后,这份遗嘱就生效了。
不过,立好遗嘱不意味着一成不变。李飞跃打了个比方:老人本来准备把房子给大儿子,但如果大儿子可能不孝顺,老人就可以重新立遗嘱,再把房子分配给其他子女。李飞跃说,大部分老人会把财产留给子女、配偶、父母,当然也有人会给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外的。“比如有的给孙子、儿媳、女婿或家里亲戚的,因为他们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还有给保姆的。”
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纠纷,更能够避免家庭财产损失。“在公证遗嘱中,我们会询问遗嘱人财产如果留给子女,是给孩子个人所有,还是作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不少人会说只留给自己孩子。”李飞跃认为,离婚是社会发展中一种正常现象,谁也不能说孩子就能和爱人白头到老,所以在做决定的时候会更加理性。
目前,安徽省办理公证遗嘱的不多,一方面跟人们认识有关,比如有些人会忌讳,子女也不敢提出来;另一方面跟人们在财产分配的方式上有多重选择密不可分。“比如涉及到房产分配的,在老人生前就可以直接过户,省得百年之后还要办继承。”李飞跃说。
本版稿件除单独署名外由 彭继友 刘西越 方旭升 张奇元 周红梅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陈牧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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