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总局通知,2015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下发,请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及时到我局领取证书。领取合格证书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他人代领合格证书,需出具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证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领证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省广电局大院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二楼204室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0—61292754、020-61292799
广东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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