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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费”改“税”能否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一线生机?(二)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11-02 04:29

环保“费”改“税”能否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一线生机?(二)

环保税立法更大的背景是行政费用向法定税收过渡,在全国其他领域也正在实施“费改税”革命。排污费制度对于防治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税收制度相比,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而且,由于是地方性收费项目,且各地收费标准不一,也引发社会人士对实行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的普遍质疑。

迫于严峻的环境形势,以及现行排污费收取不规范因素,环保费改税迫在眉睫。

怎样缴纳环保税

此次环保税立法草案将现行的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大气、水污染物税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1.4元;固体废弃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1000元,其中税额最高的危险废物可达到1000元/吨;噪声按超分贝数收税,税额为每月350-11200元。未来环保税征收的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1.不向普通居民征收。草案提出,环保税的纳税人指的是与环境保护法相衔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草案还特别指出,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的污染物,缴纳处理费用的,不缴纳环保税。从上面两点可以看出,环保税的纳税人是企业,不会向普通居民征收。

2.机动车污染免税。草案中列举了税收优惠的情形,明确提出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应给予免税。此外,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等也将免税。对于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税。

3.环保税草案采取平移的设计。草案按照“不增加税负”的原则,规定应税的4类污染物与现行的排污费征收对象相衔接;环保税征收之后,排污费将不再征收。草案规定,以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同时,赋予各省市根据实际环境承载能力调整税额的权力。也就是说,税额标准可以向上浮动。

费改税的价值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曾在公开场合表示,起草环境保护税的核心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加税收,而是为了建立一个良性机制,鼓励企业少排放污染物,多排多付税,少排少付税。

1.有助于环境保护。通过征税实现清洁生产,才是此次“费改税”的真正意义所在。一方面,税收加大将促使企业主动节能减排,加大环保投资,提高技术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另一方面,在减少污染的同时,还会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使政府有更多资金用于治理环境。

2.立法保障更权威。排污费与环保税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征收单位不一样,税是税务部门征收,因此,税的权威会大一些。原来不缴纳排污费是违规行为,现在是违法行为。出台环保税可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执法乱象,该税法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有相当的约束作用,有助于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3.财政的一大进步。排污费是行政收费,是环保部门的收入。环保税不是收入税,不是所得税,而是行为税。从根本上讲,企业不排污,环保部门的收入就会减少,这会挫伤环保部门治污的积极性。而环保税是“有污染才有税”,是鼓励企业不排污。排污费升格为环保税,进入财政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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