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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清杀人案另有隐情其兄呼吁彻查此案惩治幕后真凶

作者:主编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20-05-20 10:40

    光华通讯社记者赵平 福建龙海角美镇白礁村的李长春为弟弟李长清喊冤已经好多年了,事情没有得到关注和进展,他的家境一般,长年为弟弟奔波喊冤,劳心劳力,然而他一直坚持着。他告诉记者 ,真相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正义必定战胜邪恶。他说,他要控告的白礁村书记王家福,背后有保护伞。他希望中纪委、最高检能够重视他反映的问题,彻查此案,能还弟弟李长清一个公道。记者也希望有关部门能 够重视,调查李长春所反映的问题,给予处理。


下面是李长春反映情况的材料

实名举报人:李长春,男,汉族,1971年1月14日出生,住福建省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潘厝142号,身份证号:350621197101141010,联系电话:13599657133 。

被举报人:王家福,自1987年至今任白礁村书记。

被举报人:王石龙(原系李长清岳父),郭彩霞(原系李长清岳父岳母)、王达丽(系李长清前妻),角美镇白礁村村民。


举报请求:

    1. 彻查原村长王毅杰枪杀案所有幕后指使者和保护伞,将漏网之鱼和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2. 清查白礁书记王家福长期以权谋私,以黑恶势力霸占黄金地段建店面楼房,并联合漳州和角美一些腐败官员(王家福为首)以权谋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事实与理由:

    2004年6月2日,村支书王家福、王石龙等人将举报人李长春的安置房由5号楼调到1号楼,以此作为李长清枪杀王毅杰的筹码,指使李长清铤而走险作案犯罪。

    白礁书记王家福当时互相勾结王石龙等人霸占李长春五号楼黄金地段的安置地。2003年,白礁书记王家福为了排挤新当选的村主任王毅杰而唆使王石龙指使李长清去枪杀王毅杰。

    2009年4月18日,李大福(系举报人及李长清的父亲)去龙岩监狱看望儿子李长清,李长清向父亲说出案情真相。他说等他出狱后要找王家福书记处理这个事情,看看枪杀王毅杰这个案件是否和他有 关,这里面肯定有文章。

    2003年12月23日,李长清枪杀王毅杰案发后五天,李春花去王石龙家里质问,为什么要蒙蔽李长清父亲的双眼,叫他女婿去杀掉王毅杰?王石龙对李春花说,想不到那么快就动手了。

    2017年6月5日,龙池公安局的游建伟和刘队长、治安大队陈金福带领李长春、李春花去龙岩监狱提审李长清,有录音和视频。李长清说出来情况与李长春信访反映的事情是一样的。李长清 告诉陈金福:举报人两兄弟的两块80平方米的安置地都在五号楼,(包括枪杀案背后的人死都不说,)游建伟知情后为什么不去查五号安置地的事?

    2017年10月27日下午2点左右,龙池公安局的游建伟带他的一个手下来李长春的店面找那些租店面员工问说店租多少,然后那些员工不知道,要找老板才清楚,经营店铺的老板如实说了每个月的租金 情况。游建伟对店铺老板说他是替一个犯人李长清说没钱花。有视频为证。

    2013年11 月19日,举报人李长春和李春花到龙岩监狱看望弟弟李长清,李长清才说2003年12月23日的枪杀案本来是在角美新港市场教训一下王毅杰,后来是王石龙和郭彩霞要求李长清把王毅杰打死 掉的,然后李长清和杨大武用了枪。

    举报人李长春及弟弟李长清系李大福的儿子,2001年,我们家向村民潘目购买了宅基地在本村新保生路自建房屋壹栋,该房屋属于李大福、李长春、李长清等家庭共有财产。

    2004年因角美镇龙池开发区征地拆迁,举报人家庭在保生路东侧获得两块80平方米的安置地,李长春、李长清两兄弟各有一块。其中举报人获得的是潘厝安置房B05地块,弟弟李长清获得的是潘厝安 置房保生路东侧B05地块(两块地均有付款收据标明的位置为凭)。

    我弟弟李长清由于受到其岳父王石龙等一伙人的指使,利用黑吃黑的卑鄙手段,于2003年12月23日故意枪杀新当选的白礁村主任王毅杰。2004年5月,凶手林立志、杨大武被执行死刑,李长清被判死 刑缓期两年执行。在我弟弟李长清服刑期间,王石龙却趁机要霸占我家兄弟俩的两块安置地,他用“说出枪杀案真相”威胁村书记王家福,阻止村部将本该归属于举报人所有的保生路东侧B05#安置地分给我。


    由此就出现了如下几点极为反常的事件:

    第一、以书记王家福为首的白礁村以各种理由拒绝将本该归举报人所有的保生路东侧B05#安置地分给我,并将本该是举报人兄弟及父亲家庭共有的房屋拆迁补偿款33万元,违规让王石龙冒领拿走, 严重侵犯举报人家庭的合法权利。在此期间,由于举报人据理力争,通过信访途径,历经多年的抗争,才于2017年8月6日将原来黄金地段的保生路东侧B05号地块改为安置在1号楼B05地块(但两块地段的价值相差2.5 倍)。

    第二、王石龙见霸占举报人安置地的阴谋没有得逞,就在举报人建房和装修期间多次带领一班人暴力阻挠举报人建房,无理取闹。例如,2014年11月5日下午三点左右,王石龙及其女儿王达丽带了十 多个黑社会帮派人来砸举报人的店面,造成举报人无法施工,被迫停工;2016年7月29日,2017年8月6号,郭彩霞王达丽又带人来我家闹事,砸破我家底层店面门(三次均有视频为证据)。我三次都有向龙池公安局 报案。令人难以理解的是,龙池公安局游建伟、方柱警官接案后,在明明有视频等证据的前提下仍然不予立案,不去抓人,任由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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