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农民在晾晒枸杞。中新社记者 孙睿 摄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30日表示,从2012年底到2017年底,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2068元/人、年,提高到4301元/人、年,增长108%;共有188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已脱贫928万人、未脱贫960万人。
在30日举行的民政部2018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刘喜堂介绍了中央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所做的工作。
刘喜堂表示,一是健全政策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二是周密部署安排,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解读政策举措,安排部署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三是提高兜底能力,在资金投入方面,民政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资金投入,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01亿元,较上年增长5.2%;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35亿元,较上年大幅增长52%(目前医疗救助职能已经转隶国家医疗保障局);四是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针对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民政部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采取系列措施,指导、督促各地重点解决。
刘喜堂指出,从2012年底到2017年底,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2068元/人、年,提高到4301元/人、年,增长108%;全年支出农村低保金从658.2亿元提高到1023.2亿元,增长55.5%,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经与国务院扶贫办数据比对,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176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已脱贫878万人、未脱贫884万人);全国共有12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供养(其中已脱贫50万人、未脱贫76万人)。两项合计,共有188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已脱贫928万人、未脱贫960万人)。
刘喜堂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探索完善低保渐退机制等;拓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供给,积极拓展机构服务辐射范围,努力改善集中供养服务条件;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别是脱贫再返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继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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