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一起合同诈骗案拖了8年嫌犯被取保的不为人知黑幕
光华社记者赵平 罗莉报道 山东济宁的韩华向记者反映他公司的一起诈骗案被拖了8年,至今没有结果。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被骗的667万元至今分文未追回,造成公司瘫痪,无法正常运营。韩华提起这件事,心情非常气愤。他说当时他的吉恒煤业公司货物被骗600多万,这些人还骗了微山盛鑫公司240万元,犯罪嫌疑人吕利华2014年12月14日被莱芜警方抓获,莱芜警方于2014年12月18日下午移送微山县公安局,19日上午吕利华被取保候审。期间吕利华退赃170万元,全部给了微山盛鑫公司,韩华的吉恒公司至今没有得到分文。韩华说,嫌疑人被抓到之后,公安机关办权力案、关系案,暗箱操作制造灯下黑。从2014年12月19日到2018年3月案件没有任何进展,把5个犯罪嫌疑人中的3个变成了证人。得知这一情况后,2018年5月韩华向微山公安局和微山检察院申请追加犯罪嫌疑人,2018年10月微山公安局和检察院找韩华做笔录,亓环波被追加为犯罪嫌疑人后,于2019 年1月退赃35.8万元,被微山公安局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未向微山检察院提请批捕。其他3个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予批捕。李淑光于2019年2月被批捕,2019年4月28日案卷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察。韩华说,这个案件是人为操作,黑幕很多,他手上有原经侦队长和宋局长的通话录音,大家一听就明白。
记者查看了韩华携带的材料,并进行了核实。鲁网记者于2017年7月4日对韩华的案子进行了采访和报道,齐鲁网、凤凰网、中国社会民生网、中国经济舆情观察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转载。记者在网上查到韩华的多次实名举报帖子,他说自己所写的内容句句属实,自己愿对自己发的东西负法律责任。
这起诈骗案,听韩华说是省公安厅直接插手为吕利华办理的取保候审,开脱罪责。在当前反腐形势这么严峻的情况下,还有公职人员敢于为犯罪嫌疑人办人情案、关系案,背后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真相和秘密,请看韩华的控诉材料和录音证据。
记者希望有关部门重视此案,督办此案,查处违法违纪人员,依法追回赃款,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做追踪报道。
下面是韩华的反映情况材料和录音证据
实名举报材料
我叫叫韩华,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70421196412173237,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滕州市滨湖镇西黄庄村人;向您反映的问题也于2018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信两种方式向中央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实名举报过。中央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将我的举报材料转交给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耿建涛警官调查。耿建涛警官于2018年10月11日找到我在费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记录了我的问询笔录;笔录记录一月之余,我便发短信给耿建涛警官,了解调查进展。耿建涛警官于2018年11月14日给了我短信回复,内容:“你好,韩华:你举报吕的事,关于诈骗,不属于我局管辖,建议你再去原办案单位问询;关于打架、持有枪支、非法拘禁的问题,经调查在莱芜未发现该吕涉嫌该类犯罪。另外:如果你有其他事项可再联系”。我认为,耿建涛警官对于我举报吕利华为首的团伙及团伙成员将诈骗来的非法所得他人财物,以别公司及别人名义用于非法购买铁矿、豪车、别墅等及涉及到背后保护伞问题没有调查;对举报吕利华等为首作案涉及到多地。耿建涛警官在短信中只告知:“经调查在莱芜未发现该吕涉嫌该类犯罪”。对我举报的济南、泰安、济宁、临沂等地没有调查;我看到此回复后,多次给耿建涛警官发短信、打电话,提出质疑,并要求给予书面回复公函。截止到2019年1月28日耿建涛警官多次在电话里对我的说法是:“吕利华及吕利华背后的上级省政府、省公安厅的领导们就不是我们基层民警能办了的事,我们办不了就是办不了,没有为什么?我们局领导也不答应给你公文回复函”(以上内容留有录音,录音为证)。
一、举报问题。
1、吕利华为首等多人团伙,多年以来在济南、济宁、临沂、泰安等地纠集社会不良人员持刀具枪支打架、聚众斗殴、实施诈骗(2011年诈骗多家公司及个人,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淄博一公司、临沂的刘艳丽、微山的杨成山、石礼银等涉及被诈骗煤款600万元以上、向公安机关报案:山东吉恒煤业煤款667万元、微山盛鑫公司煤款240万元)、非法拘禁(莱芜公安立案)将诈骗来的非法所得用于以别人公司及别人名义下在莱芜非法购买价值近亿元铁矿山、豪车、别墅;在泰安购买价值500余万元商务楼等犯罪事实。
2、2014年12月18日至今,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正、副主要领导滥用公权力,插手干预“吕利华等涉嫌合同诈骗案”派公职人员赴微山县公安局给吕利华“说情”捞人。并为其脱罪等包庇纵容犯罪,提供保护等问题。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