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结合实际,着重找准基层政府职能定位、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该县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着重解决好农村行路难、入学难、看病难、饮水难、住房难的“五难”问题,不断改善、优化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农村群众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深入开展扶贫开发,确保农村贫困群众尽早过上奔康致富的日子。
该县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每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建立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健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村集体组织“三资”民主管理机制。同时,继续推行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制度,由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此外,严肃纪律,严厉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及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该县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并完善协商制度,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杜绝出现基层干部“走读”现象,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时不能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同时,善于引导社会舆论,发挥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并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县、镇领导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制度,解决农村历史积案和遗留问题。
该县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整治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打击“双抢一盗”、毒品犯罪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该县农村政治稳定、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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