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商业保险机制作用,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风险,新疆保险业积极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开展合作,大力推动“新疆银龄保险”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商业运作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个人出资”的方式,“新疆银龄保险”已经在全疆所有地州初步推开,由商业保险机构承保60岁以上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其中意外伤害保额1万元,交通意外保额2万元,住院医疗保额0.5万元,住院陪护补贴20元/天,每人保费30元,由各县市根据各地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期间,累计承保17万人次,对841名发生意外事故的老年人给予赔付226.78万元,有针对性地解决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风险保障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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