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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大队查处航道违法案件 渔民主动发“朋友圈”普法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10-26 20:57

    渔民蒋某将自己的违法行为转发至朋友圈。 交通执法水上大队供图 华龙网发

    华龙网10月25日20时15分讯(记者 冯司宇)今(25)日上午9时20分,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水上大队巡航时远远发现嘉陵江渝中区李子坝水域嘉华大桥下游航标上倚靠着一艘渔船,随即驾驶“渝救援110”轮就近查看情况。

    经查,一艘合川籍渔船“渝合渝80100”栓系在航标艇上,正准备撒网捕鱼。大队执法队员当即对渔民蒋某进行了法制教育,告之其危害航标安全或者损害航标工作效能的行为的影响后果,要求他立刻解除栓系航标的缆绳,驶离主航道并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之规定对蒋某的违法行为给予了200元的处罚。

    “渔船栓系在航标艇上会造成航标移位,导致过往船舶对航标准确位置有误判,所以船只是不能拴在航标上的以免造成严重后果。”执法相关人员当即给当事人上了约40分钟的法制教育课,蒋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危害后果,主动将自己的违法行为转发朋友圈普及法制教育。

    交通执法水上大队负责人也表示,未来也将继续加强对航标的管理和保护,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确保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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