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首次从国家制度上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范畴,标志着我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正式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为评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的主要方式和社会工作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水平的主要手段。
作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对社会工作者技术能力资质评定,也是对从事该工作的技术能力工作要求。其职业水平测试具有以下三点作用:
第一,国家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第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社会服务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第三,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二、作为一名社工应具备哪些职业能力?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
1.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掌握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2.能够与各类服务对象建立专业服务关系,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做出预估,制定服务计划和服务协议,独立接案、结案并提供跟进服务;
3.能够根据服务计划,运用专业方法和技术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二)社会工作师(中级)
1.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具备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经验
2.能够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工作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并对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质量与效果进行评估;
3.能够指导助理社会工作师开展专业工作,帮助其提高专业工作水平和能力;
4.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整合、运用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保证服务质量。
三、从业资格认定
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办法国家另行规定)。
综上三点分析可知,从事社会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统一管理,同时享受国家所规定的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待遇。与公务员考试具有异曲同工之处,即逢进必考。当然作为社会工作者而言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淘汰。所以大家务必重视社会工作从业资格证的考试,及早规划、及早备考、及早考取社会工作师证,方能在社会工作者需求与管理日益规范的当下,胜任社会各项公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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