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明确下了一个判断: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新阶段有新特点:
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
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
如何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何种复杂性?在金融监管领域,其实就是通过了两大文件,即《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
“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要立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坚持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型统一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发展。 ”
“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明确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强化股东资质、股权结构、投资资金、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监管,加强实业与金融业的风险隔离,防范风险跨机构跨业态传递。 ”
新词不少。读懂了这些新词,或许就能读懂金融监管的未来走向,也就能明白近期银保会成立、央行双首长制甚至安邦案开庭等一系列动作背后的整体逻辑。
灰犀牛
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直是这两年金融工作的重点。其中,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则是重中之重。
风险在哪里?易纲在几天前的公开讲话中说得很清楚。
用易行长的话说,目前,中国部分领域和地区的金融“三乱”问题很突出:不规范的影子银行快速上升势头虽然得到遏制,存量仍然较大;一些机构在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情况下非法从事金融业务,部分非法金融活动借助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名迅速扩张;少数野蛮生长的金融控股集团存在着风险,抽逃资本、循环注资、虚假注资,以及通过不正当的关连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比较突出,带来跨机构、跨市场、跨业态的传染风险。
而不管是上面说的影子银行,还是金融控股集团,其风险大头,都是资产管理业务。
偏偏中国的资管体量又大得惊人。有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才首次推出银行理财产品,2012年资产管理规模为已达27万亿元,到2016年,这一数字则是116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43.97%!116万亿是什么概念呢?同年年底,我国的GDP水平是74.4万亿——远不及资管行业规模。
而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国银行、保险行业总资产规模分别为192万亿元和17万亿元。增长之迅速,令人咋舌。
事实上,部分金融控股集团只用了短短十来年甚至是几年时间,资产规模就达万亿元级别,成为事实上“大而不能倒”的重要系统性机构。
当然,如果一切都合法合规,如此快速增长并非坏事,但问题是不守规矩的太多。前两天,在上海,有一场生动的案例教学:备受关注的安邦吴小晖一案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公诉人指出,安邦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2011年隐瞒股权实控关系,以安邦财险为融资平台,用假材料骗取保监会批复后,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然后,吴小晖又拿超募资金增资安邦集团及安邦财险,虚构偿付能力以后再大规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主要是投连险与万能险)。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计向1056万余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复规模募集资金7238.67亿元,至案发,实际骗取资金652.48亿元。
此前,我们已经多次强调,既然是保险,就应该姓保,但是吴小晖大规模销售的投资性保险明显与之背道而驰。更何况,此举大多是通过“循环注资、虚假注资”这类非法行为进行的。
事实上,拿着借来的钱,吴小晖还 “将部分超募资金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这再有就是“通过不正当的关连交易进行利益输送”,“ 带来跨机构、跨市场、跨业态的传染风险。”
此次深改委第一次会议明确指出,加强实业与金融业的风险隔离,防范风险跨机构跨业态传递。无疑就是向这类行为释放出了坚定的监管信号。
堵漏洞
堵漏洞
灰犀牛是怎么长起来的?
毋庸讳言,此前监管之手触及不到的真空地带与监管制度漏洞,给他们留下了一片”水草丰美“的无人地带。
此前我们文章说过,以往的监管模式是“各路神仙,各管一片”,在金融产品监管层面,“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无法穿透资金底层,也看不清资金的最终流向;在机构层面,也是条块分割,地方金融办只能管各地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保监部门只管保险类机构,而银监会只负责银行系统。
这就导致,有时明明发现了风险的苗头,没人愿意出头去管;一旦出事,大家心照不宣的处理办法是,“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而在面对金控平台时,情况更尴尬,平台下从券商、基金、保险、信托到银行,各种业务“扯不断理还乱”,DNA检测都分不清“孩子”归谁。
这就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监管措施。诚如易纲在2010年指出的,监管缺失与执行不力是导致金融危机的一大因素,监管部门协同不畅导致危机救助迟缓也是问题所在;去年初,郭树清履新银监会主席时也曾明确表态:“金融乱象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监管制度缺失”,要尽快填补法规空白,及时更新已经滞后于业务和风险发展的监管规制。
所以,我们到底需要一套怎样的监管系统,去防范这头灰犀牛?
监管
这次深改委会议直接指出,要摁住牛头,“最大程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防范风险跨机构跨业态传递”,办法就是坚持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补齐监管短板。
一般来说,提及金融监管,大家想到的可能就是货币政策、汇率管理这类,其实这就只是我们常说的“微观审慎监管”;那么,何为“宏观审慎监管”呢?
顾名思义,就是要在微观领域之外,管控一些更大层面的东西,比如,防范不同机构间的风险共振与转移,强化监管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从国际经验来看,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宏观审慎管理就已经成为国际监管的大趋势了。2009年,中国央行就曾明确指出,将宏观审慎管理纳入宏观调控框架。
那么,功能监管、机构监管与行为监管又是指什么呢?
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吴晓灵曾专文讲过。简单来说,机构监管,就是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经营、风险管控和市场退出机制等进行监管;
功能监管,就是一个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负责监管一批具有相似功能、相同法律关系的金融业务。它的重点是金融机构所从事的监管,而不是机构本身。比如信贷业务,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还是保险公司都可能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那么,无论提供服务的机构是谁,银行业监管部门都对这类业务进行监管;
行为监管,则是针对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和人的行为的监管。它涉及的监督管理,可能包括禁止误导销售及欺诈行为、充分信息披露、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等。
2017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大踏步变革,去年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今年合并成立“银保监会”实行统一监管,同时明确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其内在原则就是要分离发展与监管职能。
可见,分离规则制订与执行部门,一手抓金融系统发展与稳定、一手抓市场行为监管的“双峰”监管模式已经正式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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