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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景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3)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6-01 10:21

  正确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中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

  反腐败斗争关系执政成败。如何在这一斗争中既坚持政治原则又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对许多同志来说是一个新课题。破解这一课题的中心环节,是正确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中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基本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集中阐明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内涵和要求: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由此论述出发,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一种新的反腐倡廉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以往那种反腐败就是单纯“抓几个腐败分子”、“办几个腐败案件”的观念中跳出来,始终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人的发展。因此,必须坚持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教育、帮助和督促广大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富有成效。反腐倡廉工作做得好不好,反腐倡廉建设是否取得成效,归根到底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人民的法定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证、人民是否满意。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价值取向。以最终解放全人类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人,历来强调尊重人、保护人、解放人、塑造人。从反腐倡廉的角度讲,主要是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尊重人的独立人格、正当需求、能力差异、创造个性;依法依纪保护公民、党员、干部的权利和正当利益不受侵犯;把人从错误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中解放出来;努力把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改造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总之,是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教育、挽救犯了腐败罪错的干部,视作反腐倡廉最有价值的事情。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反腐倡廉的科学思维方式。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是要求我们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时候,不能只看事不见人,而必须首先着眼于人。善于把遵循客观规律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结合起来,把执纪执法同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怎样有利于人的发展和进步,怎样有利于化解党内和人民内部的矛盾,就怎样去做。坚持这样一种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反腐倡廉工作就会越做越好。

  当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广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保证权力在人民监督下运行;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理念指导行动,行动体现理念,只有实现理念与行动的统一,才能彰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伟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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