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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为民 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11-05 23:17

  全国政协委员,吉林大学教授迟宝荣认为有尊严的前提是社会公平,只有社会公平、和谐,尊严才不是停留在纸面的简单词句:

  “如果一个人生活水平很低,身体又生病,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生活来源,怎么能有尊严的生活?不可能这样。所以我觉得温总理的讲话今年提得特别到位,我觉得这也是政府的一个工作目标,也是百姓的愿望。他的工资、医保、社保都要给保证,这里头最关键的是经济,经济是个支柱,经济的好转才有可能。”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法学系教授何悦认为,要让每个人生活的更有尊严,应该从各方面完善法律法规,近日国家已经取消了对高考学生以及就业者的乙肝免疫检查,这是一个进步。今后这方面还应该继续完善:

  “这在我们国家立法是没有的,这叫‘基因歧视第一案例’,政府出现这种情况要马上制止。所以我们立法方面要研究,如果不限制的话,用这种手段歧视某些劳动者就更可怕了。我们有《就业促进法》,但只是说民族、男女方面不能歧视,除了民族、种族、性别、容貌这些方面不应该歧视之外,基因也不应该歧视。”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所长钱念孙认为,温总理所说“尊严”的注释非常清晰、明确,就是要在《宪法》的框架下保护公民的自由与权利,从而使得公民生活水平得到真正的提高、使得公民的能力充分发挥:

  “作为一个公民来说,民意能够被充分的尊重,表达民意畅通无阻,每个公民真正能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责任,这也是有尊严的一个方面。政府工作报告中,温总理提到,加快民主化进程,加快社会反映民意渠道的畅通,这都包含在这个内容之内。”

  戴仲川代表认为,此次《选举法》修改后,城乡“同票同权”,能加大农民的表达权、话语权,促进社会公平,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社会公平才有尊严,政府要在促进社会公平方面下更大的力气,原来城乡按不同比例来选举人大代表应该说农民的政治权利在某些方面受到了限制,他的表达渠道不如城市居民宽广。我们的选举法这次一步到位,在政治权利方面更加平等,让广大农民的表达权更有保障,在这个政治权利的公平享受上面有所进步,为使人民群众更有尊严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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