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执政为民 正文

当官必须坚守为民理念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8-11-06 00:31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指出:“党员干部要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 也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法宝。如今实现“十二五”宏伟蓝图刚刚起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总书记强调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为我们有效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政治准则。

  坚守执政为民理念,必须强化宗旨教育。坚守执政为民的政治准则,需要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作保证。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点和群众意识淡薄,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在心灵深处缺乏内在的动力,心中没有人民。要解决这一思想根源问题,必须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始终坚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准则。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权力的主体。领导干部的权力不是固有的,而是人民给的、赋予的。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谁授权,就要为谁服务,就要对谁负责,这是权力运行的一条基本原则。背离了这一原则,权力就有丧失的危险。权力是人民给的,离开人民的赋予权、委托权,领导干部就没有任何权力的存在。我们共产党人的权力观是,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回报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我们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做到公事用好权、私事不动权、对人民不弄权、为人民掌好权,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执政中把人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目标、把人民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困难当作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作用当作第一依靠、把始终保持用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当作第一追求,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自觉做到为人民服务要“真”、行使权力要“正”、为民行事要“诚”、为公立业要“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权力神圣、公仆到位”的思想;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到工作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决不能“祸害一方,遭塌一方”。

  坚守执政为民理念,必须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决策是决定事业成败的关键。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必须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做到万事民为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最高尺度。为此突出三要。要有全局性。要善于从战略高度思考、解决全局性问题,运筹帷幄,谋求布局,吃懂上情,清楚下情;找准上级决策精神与工作实际、群众意愿的最佳结合点,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要有预见性。建立预警制度,科学判断形势,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止群体性上访和恶性事件的发生。要有科学性。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机制、决策方案咨询论证机制、决策方案讨论确定机制、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形成完善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减少因决策失误导致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为此要强化能力教育。不断丰富做好领导工作的知识储备和能力储备,提高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坚守执政为民理念,必须坚持惩教结合。坚持惩教结合,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自觉做到知法守纪,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以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如果不加大维护群众利益监督检查力度,任由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蔓延发展,我们党就无法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党的光荣事业和任务就无法完成,党的性质宗旨无法实现。风清政廉是党心所归,风正气顺是民心所向。“为弘扬正气,狠刹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氛围,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者,必须从严查处。同时针对一个时期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采取专项集中治理,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发展和蔓延。当前,对要坚决纠正征用审批土地、城镇房屋拆迁、用人中的买官卖官、政府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司法领域存在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要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等问题。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于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肆意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粗暴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留情,绝不手软。以严明的党纪政纪法纪,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地坚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准则,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让党放心,使人民群众满意。

  坚守执政为民理念,必须有良好的制度作支撑。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之所以纠而复生,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如: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不健全,人民群众不能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人民群众的权益就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干部考核机制不科学、决策制度不民主,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没有全面具体的量化标准,片面强调GDP的考核,领导干部任期的不稳定性等等,就会导致一些领导干部为了在短时间内谋求政绩,决策时不听取民声,不进行可行性研究,盲目上项目,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等。由此可见,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必须完善制度,创新体制。对那些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领域和环节,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尤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制,明确领导的具体任期和主要责任,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将维护群众利益等“软件工程”列入考核项目中去,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坚守执政为民的政治准则,创造经得起历史、经得起实践、经得起群众考验的“政绩”。要继续推行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建立健全科学的民主决策制度,让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得到真正的尊重和保障。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最新图文
  亚欧日报是大型综合日报,亚欧日报网路报是一家大型的网络报电子版,新闻信息涵盖四海五洲,新闻内容五花八门,新闻视角独特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