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6日电,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一些下岗职工向记者反映:为了解决干部的配偶、子女下岗再就业问题,奉新县委、县政府违规操作,将这个县的30名科级干部的家属一次性安排到县直事业单位上班,并由县财政部门发放工资。
奉新县委县政府集体拍板,干部家属违规上岗,不仅引起群众普遍不满,也遭到社会各界的非议。看了奉新县的这一大举措,我最想问的是,奉新县的执政理念是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干部?
记者在当地知情人提供的一份花名册看到,这些科级干部既有部分乡镇干部,也有县劳动人事局、机要局、县委办公室、统计局、水电局等县直部门领导。这些干部的配偶、子女原先都是县自来水公司、县林业工业公司、县医药公司、县供销社、县蚕桑公司、县粮食部门、浮云酒厂、县日杂公司等单位的下岗职工。县委组织部、县劳动人事局在这份花名册上特意注明了一句话,并加盖了公章——“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上述同志安排意见,请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按工资审批表发放工资。”
这些干部的配偶、子女不仅进了事业单位上班,而且统统吃上了“财政饭”。当个干部家属真好,没有下岗之忧,即便下了岗,还可以重新安排,重新安排的单位比原单位要好,重新安排的工作比原工作还要好。在奉新县当个干部真好,有了困难组织可以出面解决,家属下岗政府会给予大力帮助,这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奉新县委、县政府为干部想得可真周到,干部的事就是县委、县政府的事,干部的困难就是县委、县政府的困难,干部的需要就是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目标。一次性解决30名科级干部的家属就业问题,奉新县委、县政府的决心不可谓不大,力度不可谓不大。为干部着想,为干部谋利的地方政府不少,但如此大动作,如此公然违规的,在全国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吧?!
执政为民的“民”当然包括干部,干部也是“民”的组成部分,作为一级地方政府,既要服务百姓,又要服务干部。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执政为民的要求。但是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干部谋私利,这就有违执政为民的本质和精神了。何况,群众的困难,县委、县政府也会如此上心、如此用心吗?解决起来也会如此果断迅速、如此干净利索吗?解决的结果也会让百姓如此满意、如此圆满吗?!
奉新县这样的地方政府不是少数,一事当前先为干部打算,处处考虑干部的利益,而对群众的呼声、群众的疾苦、群众的困难置若罔闻,能拖则拖,能放则放,这怎么还能叫执政为民,怎么还能得到群众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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