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园林工人正在省会世纪公园内悬挂灯笼。当日,石家庄市园林局开始在省会各大公园、广场悬挂灯笼。春节期间,石家庄公园、广场将悬挂灯笼2.65万个,摆放大型灯饰造型13组,预计1月28日前全部安装到位。记者 田明 摄
1月24日,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全省优化市场供给促进居民消费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我省将从保障重点商品供应、增加优质商品供给、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等方面优化春节市场供给,促进居民消费。
切实做好春节市场商品和服务供应
备足货源。及时全面掌握春节市场供求情况,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企业骨干作用,指导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加强产销衔接,拓宽货源渠道,重点保障粮、油、菜、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丰富年货市场。
保障重点商品供应。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1月25日至2月3日,全省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肉菜惠民补贴销售活动。切实做好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产销对接、跨区调运以及冬春储备菜投放工作。
确保生活服务不断档。组织引导商贸流通和居民生活服务企业,统筹安排人员上岗,持续提供餐饮、维修、保洁、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重点保障居家养老、育婴母婴护理等家政服务。鼓励企业春节期间开展送货上门、服务上门等便民业务。
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增加优质商品供给
搭建消费促进平台。我省第十三届“幸福河北欢乐购”——悦冬季消费促进活动已于1月18日启动。各地要借助这个消费促进平台,促进春节消费在吃住行等方面深度对接、联动发展。
增加优质商品供给。各地将有针对性地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餐饮消费更具年味;推动旅游消费更具品质,切实提升景区环境和体验;推动文娱消费更具品位,支持文化企业多生产经典文艺作品和多排演精彩文艺节目。
丰富节日促销活动。引导重点商贸企业加强与电商平台、新型媒体合作,推动营销方式、活动载体创新,推出形式丰富多样、线上线下融合的促销活动。引导企业聚焦新兴电子、智能家居、高品质家电、生活服务等消费新增长点,因地制宜开展“年货节”“网购季”等活动。
加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强化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我省将加强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肉制品、网络订餐等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春节食品安全。同时,对疫苗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行不间断地飞行检查。
强化春节前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群体活动丰富等特点,突出抓好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事故多发设备的风险识别与源头防控,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强化春节前后市场秩序整顿。重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重点治理农村市场的劣质商品、山寨商品等突出问题,重点打击电商平台虚假宣传、虚假促销等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食品、保健食品等领域的广告乱象,重点加强直销企业的监管。
强化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节日期间重点消费领域市场价格变化,特别是农副产品、供暖供气等民生领域的价格变化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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