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卢轶 实习生白庆虹 据广东省财政厅透露,从2012年7月1日起,龙川县、五华县、博罗县、阳春市、徐闻县、高州市、英德市、饶平县、普宁市、罗定市纳入广东省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第二批试点范围。由此,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从原有的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顺德区5个,增加到15个。)
2010年,应财政部要求,广东决定选择既属财政部规定试点范围的粮食、油料、生猪生产大县,又属于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生态发展区域的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和封开县等四个县(市)开展省直管县财政试点工作。同年,为配合顺德区行政综合改革对顺德区也实行省直管财政体制。
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介绍,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县域财力薄弱已经成为制约我省可持续发展的短板。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省、市、县三级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比重分别为19 .12%、44 .33%、36.55%,财力分布“两头小、中间大”。2010年全省67个县(市)一般预算收入仅占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总额的8.5%。人均可支配财力仅为4 .52万元,强化县(市)独立的财政主体地位显得尤为重要。)
曾志权介绍,从此前5个试点一年多时间的实施情况来看,省财政对县(市)财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更到位了,形成了通畅的信息通达机制;补助资金拨付更稳定及时,缓解了试点县(市)财政紧张的局面。数据显示,通过省直管县财政试点改革之后,各地财政收入增幅明显。2011年南雄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6%,一般预算支出增长40%。兴宁市2011年财政收入增幅也达到了63.6%。)
由此,广东决定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规划要求,优先选择财力较薄弱、人口负担较重的县(市)扩大试点范围。据悉,第二批试点龙川县、五华县、博罗县、阳春市、徐闻县、高州市、英德市、饶平县、普宁市、罗定市将从今年7月1日正式启动。
新一批试点县(市)的试点内容与第一批保持一致。包括市县间财政收入一般按属地原则划分,市、县辖区内的地方税收及非税收入除中央和省级收入外,都归市、县财政所有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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