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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微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5-13 14:15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最关键的任务在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基于这一基本国情,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依据

  当前,中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一方面,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着增强,有了支持保护农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近年来,在起点较高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农村“六小工程”(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草场围栏等)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着,为新农村建设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必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因此,必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1]的要求,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并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加快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努力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十分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都曾从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强调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注意对资本主义时代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及其发展趋势的分析。特别是,他们首先把农民问题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来,从无产阶级革命的需要出发研究工农联盟问题,突出强调在农民占人口多数的国度建立和巩固工农联盟对于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性。他们还从社会主义建设角度考虑如何解决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并且对未来社会农民、农村和农业发展的前景进行了科学的预测。

  《法德农民问题》[2]是比较系统的阐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着述,文中提到要解决工人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问题,必须解决农民问题,重视农民问题,特别强调工农联盟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过程中和建立工人阶级国家过程中的极端重要性。列宁从社会主义建设的高度认识到巩固工农联盟的重要性,发现必须重新探讨解决农民问题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制定了新经济政策,包括在农村发展商品经济,鼓励农民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力,组织自愿结合的合作社。斯大林在领导苏联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没有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问题,在相当程度上以剥夺农民的办法来实现苏联的工业化。当然采取这个办法,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然而二战以后,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纠正,这也是苏联模式最终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正确处理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开创了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建国以后,毛泽东总结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指出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有一条教训就是对农民剥夺太多,过少地考虑农民的利益。当然,毛泽东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后来又恰恰离开了中国的实际,希望通过“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通过阶级斗争,来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实践证明是错误的。而改革开放之所以开局取得成功,关键是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打开了新的局面,农民开始富起来了。实践证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作重点在三农,难点在三农,关键在三农。

  2000年,农民收入问题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受到高度重视。会议期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句话被写进文件。此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200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两个趋向”[3]的重要论断,指出中国从总体上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发展阶段。五年来,中央高密度兑现“重农”承诺,以城带乡、反哺农业的步伐已经启动,并不断加快。2005年初,中央发出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专题叙述了建设社会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同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时指出,2006年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和今后几年要进一步调整投资方向,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国务院各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措施、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更多地向农村倾斜,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006年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迈出有力的一步。12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2006年中央将继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二是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三是完善并加强“三补贴”政策。13个粮食主产省(区)的粮食直补资金再增加10亿元,全部达到本省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50% [4]。四是积极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农村“六小”工程等项目建设。五是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区),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10元提高到20元 [4]。六是继续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科技发展、环境设施和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这些惠农政策表明,2006年国家对三农的支持将达到前所未有的力度。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问题。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提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三大战略”和“九大行动”[5]。2006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接连审议通过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并研究部署“十一五”扶贫重点。2月14日至20日,中共中央举办为期一周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2月21日,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一纲领性文件,揭开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序幕。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着力把握好的几个重要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制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当前,应着力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关系,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1.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关系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是认为农村落后是因为农业的资金、资源被城市拿走了,城市利用农村的廉价土地、廉价劳动力和廉价产品发展起来了,而农村却落后了,因此现在需要放慢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发展;二是认为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是城镇化,农村凋敝和衰落是难以避免的,现在应主要发展城镇化,而不应把精力放在发展农村上。这两种观点都具有片面性。建设新农村与推进城镇化是推进现代化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方面,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城镇化是大趋势。城镇化可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村发展。中国的城镇化正在以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的速度快速发展 [6]。但必须认识到我们推进的城镇化,是能够带动农村发展的城镇化,最终是要形成城镇和农村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格局。

  提出新农村建设并不是说不重视城镇化和工业化,而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发展新农村,统筹兼顾。经济发展需要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当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远远快于农村发展时,农村就会成为发展的瓶颈。

  从中国的国情和农村发展的实际来看,发展城镇化的同时也必须大力发展新农村。不论城镇化发展速度有多快,仍然会有大量的人口进不了城市;即使我们的城镇化程度达到60%,仍然有五六亿的人口留在农村。一个国家有几亿人口在农村,怎么能够不管不问,如果几亿人口在农村始终过不上富裕生活,不仅影响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而且很容易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2.农民自力更生与国家政策扶持的关系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历来是中国农民的优良传统。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强调农民的自力更生与国家政策扶持对立起来。过去由于国情国力的原因,只能是“农民的事情农民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家理应比以前更多地承担起建设责任,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新农村建设中的建设项目具有不同的属性,如义务教育、乡村道路等,具有公益性,应当主要由国家来投入;如农业生产、农民建房等,主要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应当主要由农民自己来投入;有些介于两者之间,国家应积极引导和参与,由国家和农民一起办。农民自力更生与国家政策扶持是相辅相成的、相互补充的关系,各有各的功能,各有各的侧重。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真正的主体是农民。只有让8亿农民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才大有希望。如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新农村建设的方针就是,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的物质利益。保障农民利益是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创新体制机制与增加资金投入的关系

  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方面要努力抓政策、增投入、上项目,加快建设,加快发展,打好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要高度重视农村改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只有工业反哺农业的体制机制建立起来了,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果才能长久保持下去,而不仅仅是一时的热情。要通过财政结构的调整、财政体制的改革,使更多的钱投入到新农村的建设上来。国家已经决定,今年,要做到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高于上年。今后,要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同时,要有很好的机制保证把资金使用好,提高使用效率,要有监督、管理的机制,防止资金被截留,被挪用,防止用于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4.搞好试点示范与做好面上推广的关系

  建设新农村,尤其需要规划先行、试点起步、稳步推进。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试点示范。农民是最讲究实惠的,好的示范要比单纯的说教管用得多。

  搞好试点示范与做好面上推广,实际上是工作方法的问题,是重点论和全面论统一的问题。典型应该是一个自然形成的过程;树立典型,要尊重典型的多样性。推广典型要避免几个误区。一是防止“一刀切”,照搬照抄,各地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学习借鉴别人的经验。二是要防止搞样板工程,防止搞政绩工程。三是千万不能借债搞建设。一定不要急于求成,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能力,同时,千万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

  5.工作指导与突出特色的关系。

  建设新农村不是简单地把城市的楼房搬到农村,把农村变成城市的缩影,把所有的农村都变成城市,而是应该把农村的东西原汁原味地保持下来,突出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切忌大拆大建、强制拆迁,随意撤村并村。这样做,会把地方地域特征、文化传统搞丢了,更重要的是违背了农民的意愿。

  6.环保、节约与建设的关系

  精心实施“环境建设”工程,要搞好规划。着眼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趋势,制定好每个村的发展规划。规划要体现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原则,体现生活方便、生态合理的原则,体现功能齐全、彰显特色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特色城镇化发展的有机构架和重要支撑。要加快新农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创造饮水卫生、用电方便、交通便捷、信息灵敏的生活、生产环境。要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教育农民强化资源紧缺、节约资源的理念,自觉节约一切资源。发展农村沼气,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从生活源头保护环境。政府要为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加快重点工程建设。

  7.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发展经济、增加物质财富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全面进步,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提高社会现代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农村建设不但要全面,而且要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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