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我县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即日起,2018年度县企业研发中心、县专利示范企业开始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10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县科技局工业科、知识产权办。
据悉,县企业研发中心的申请认定应具备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研究与开发经费总额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企业销售收入不低于以下标准: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000万元。初步建立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组织体系,编制了企业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专职从事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等条件;申请认定专利示范企业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和要求;并且企业两年内没有发生专利违法行为等要求。同时企业累计拥有有效专利10项以上,或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专利产品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且占总销售额的30%以上等条件。
县企业研发中心、县专利示范企业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可到中国永嘉公务网()下载。记者 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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