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宁夏通过设立融资补贴支持专项资金,对成功发行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按发债额度给予2%的贴息,近三年累计拨付2.3亿元;对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设备用于生产研发、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企业,给予2%的融资租赁费补贴,近两年累计拨款6424万元;并对企业贷款保险项目,给予保险机构不超过2%的保险费率补贴,鼓励保险机构为企业贷款增信。
另外,宁夏还设立了1亿元政策性转贷资金,企业最高可申请使用2000万元的转贷资金,使用费5天之内按每天0.2‰收取,超过5天的部分按每天0.4‰收取,最长使用时间不超过15天,转贷成本仅为社会转贷成本的20%。(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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