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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大连“4+7”集采实施细则草案流出 显示向上海靠拢利好中标企业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9-01-11 06:29

  【财联社】(记者 徐红)备受市场关注的“4+7城市带量采购试点”在公布了25个中标品种和相关企业后,便准备进入执行阶段。因此对于业内来说,带量采购落地效果会如何、能否实现真正的“量价挂钩”也成了此时最为关心的问题,同时静待国家层面以及各城市带量采购细则的出台,以期这些细则能够解答他们的疑问。

  据E药经理人报道称,4+7试点城市之一的大连市日前已经率先公布该市的带量采购细则—《大连市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就集采中选药品在招标采购、医院准入、医保支付、销售回款、临床使用等多方面的关键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的阐述以及工作安排。

  从记者获得的文件来看,该《征求意见稿》目前仍属“草案”,并未对外公布,而一般来说,地方细则往往也是待国家层面的文件出台后方会公布。不过,窥一斑而见全豹,尽管该《征求意见稿》并不一定等同于最后公布的版本,也不代表其他地方细则,但在解答“带量采购该如何推”这个问题上仍有较大的参考意义。

  对于市场关心的“如何确保中选药品顺利入院并完成采购量”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公立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不得以费用总额、“药占比”、医院基本用药品种数量、药事委员会评审以及药品经营企业开户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与合理使用。

  同时,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公立医院考核指标,对中选药品使用和药款结算情况进行监测、监控和考核,制定用药指南;对医务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合理用药以及与患者沟通技巧、舆情引导培训。

  而对不按规定采购、使用药品的公立医疗机构,《征求意见稿》也给出了处理办法,即会在医保总额指标、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医保定点资格、国家及地方重点专科评定和复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考核中予以惩戒。对未按要求完成采购、使用量的定点医疗机构,视情况扣减相应医保结算额度,对中选药品处方量下降明显的医生开展医保专项约谈等。

  对于市场关心的另一核心问题—医保支付方式,《征求意见稿》同样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确定实施医保基金预拨制度。医保基金按定点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周转金,同时积极探索医保基金直接向企业预付药款的运行新模式。对不按要求及时回款的医疗机构及负责人,要采取约谈、通报等处罚措施。

  此外,“医保基金结余部分是否会让医院留用”也是市场关心的另一个可能会影响带量采购落地效果的问题。对此,《征求意见稿》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表示将建立“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机制,即在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且完成用量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部分,医疗机构可留用,并按相关规定可统筹用于医务人员的薪酬支出,以此调动医务人员的用药积极性。

  “从大连制定的细则来看,其在包括药品采购使用、支付、采购药品质量监管等很多方面都参考了此前上海的带量采购经验,但从整体看又要比上海的细则更为全面和具体。因此对中标企业来说是利好。如果最终方案变化不大,同时其他省份也能这样严格的话,带量采购落地不难,对集采中标品种也不算是坏事。”有企业人士如此对记者表示。

  上海带量采购模式一直广受赞誉,而此次11个城市的联合采购试点亦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负责实施,被市场解读为国家医保局对上海模式的认可,上海模式或将成为此次11城市带量采购范本。而对于中标企业来说,各地能否跟进上海模式也将决定着他们参与带量采购的前景以及公司未来的行动,包括做一致性评价的积极性等。

  目前,除了大连市的集采细则被流出外,国家层面的试点方案以及包括上海在内的其他城市的细则均还是未知数。此前,业内曾认为,地方细则有望在1月陆续出台,而国家层面的文件也将很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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