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许晓冰)25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到2018年底,广州要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工作方案》明确了广州创建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8大项共42项任务。具体内容包括8个方面,即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法治框架内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基层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突出特色和优势,开展行政决策和行政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
同时,《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也给广州下达4项先行试点任务,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第38项)、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第39项)、行政执法改革(第41项)、行政管理创新(第42项)等。
值得提及的是,为体现广州市创建工作的创新性,广州还将第40项“开展政务服务集约化改革”,作为该市开展创建工作的自选动作和亮点举措列入《工作方案》。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2年开始,广州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前三批共22个单位均已顺利通过了验收。2015年,又确定了2个市政府部门、24个区政府部门、21个街镇开展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树立了典型,推广了经验,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了广州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为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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