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银川5月29日消息 5月27日,宁夏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从2016年至2020年,我区将实施第七个五年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据悉,宁夏是全国第一个通过“七五”普法决议的省份。
2011年至2015年,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和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保障和促进“四个宁夏”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巩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实施“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提请了《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经第二十四会议分组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是必要的。
《决议》从宣传内容、宣传对象、任务措施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对“七五”普法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加强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普法重点,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注重加强对流动人口、企业职工、农民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
“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过程中,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他们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强不强,直接影响到全社会依法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因此,'七五'普法决议特别强调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宁夏司法厅副厅长杨少华介绍说。同时他表示,国家刚开完“七五”普法工作启动大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七五”普法决议,因此,宁夏是全国第一个通过“七五”普法决议的省份。 (记者 倪金凤)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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