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一个青年被“收容所”的工作人员暴打惨死异乡。
3个月后,国务院宣布废止已存在20余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公布施行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这个惨死的青年叫孙志刚,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而后被人打死。
从“遣送办法”到“救助办法”,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权的肯定。一个青年的“死”,引起了法治中国建设的“觉醒”……
2016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出炉
4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联合公布2016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评选结果,聂树斌被宣判无罪案、“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白恩培受贿被判终身监禁案等十大案件入选。
本次评选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庭和各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层层筛选,从全国法院2016年生效的1670多万案件中,分别报送了90余个影响较大、对推动法治进程意义较大的候选案件。
记者了解到,本次十大案件的评选,主要根据网民投票多原则,专家评审评价高、投票多原则,案件审判对推动法治进程具有重大影响、积极作用原则,案件类别比例适当平衡原则等原则和相关评审标准,对案件进行综合评定。
经过初评、投票、复评等严格的评比程序,下列案件入选“2016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聂树斌被宣判无罪案
——快播“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白恩培受贿被判终身监禁案
——邱少云烈士人格权纠纷案
——福喜公司“过期劣质肉”案
——“加百利(ArchangelosGabriel)”油轮南海救助案
——天津瑞海公司爆炸案
——“乔丹”“QIAODAN”商标行政纠纷案件
——造纸公司偷排污水公益诉讼案
——汽车买卖“退一赔三”维权案
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最高法工作报告。
最高法首次在两会工作报告的附件中以二维码的形式嵌入庭审视频,去年备受公众关注的聂树斌案位列其中。
聂树斌案:用生命换取公平正义的威严
聂树斌案是社会高度关注案件,也是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立案提审并纠正的唯一一起刑事再审案件。
最高法指出,这是典型的疑罪从无案件,充分彰显了对人权司法保障的高度重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贯彻;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充分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图为聂树斌母亲张焕枝。(来源:新华社)
该案入选理由还包括:该案的再审改判,是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坚定实践,是健全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的重要成果,有力践行了党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一贯方针;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具体落实,是社会进步、法治昌明、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必将在全社会产生信仰法治、信赖司法的正能量。
“快播案”:互联网绝非是法律“漏网之鱼”
2016年9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被告单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CEO王欣获刑三年六个月,快播公司判处罚金一千万元。(来源:中国法院网)
“快播”案是2016年广受社会关注的刑事案件之一,尤其受到众多互联网企业和广大网民的关注。
具体而言,“快播”案是互联网时代产生的新类型刑事案件,从证据收集、审查认定到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适用,均涉及到不少新的法律问题。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如何看待快播软件的平台作用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一度提出,快播公司提供的是技术服务,不是专门发布淫秽视频的工具,基于技术中立原则,快播公司不应为网络用户传播淫秽物品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审判对此作了依法回应。
最高法在入选理由中写道,“该案的依法判决,有利于互联网秩序的建立完善。同时昭示,互联网创新也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无原则地突破法律的底线。”
推动中国法制进程依法治国要抓住“关键少数”
1997年,“依法治国”首次出现在十五大政府报告中,成为新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新里程碑。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学法、用法、懂法”,这些表面看似生疏的字眼,正在推动中国法制进程中“活”起来。
完善政协监督可参与、不干预
在科学立法的沟通与协商中发挥作用。从目前的情况看,可以从三个层面发挥作用:第一,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第二,通过与法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政府立法工作方面发挥作用;第三,通过有效的机制,加强对人大立法工作的支持。
在依法行政的建言与监督中发挥作用。对政府工作,政协既有建言献策之职,也有民主监督之责。相比较而言,现在建言献策是我们的长项,民主监督是我们的“短板”。政协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工作的民主监督。
在公正司法的参与与维护中发挥作用。政协组织对公正司法问题可概括为一句话:可以参与、不干预。司法公正不可能脱离于社会公正而独立存在,包括政协委员在内的人民参与是司法正当性和公正性的必然要求。参与是通过人民陪审员等多种形式来实现的。同时,政协委员要自觉维护司法公正,最重要的是不干预具体案件,不能用政协委员身份和职务去影响办案。
——吉林省政协主席黄燕明
依法完善监督体系,健全质询、问责、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互之间的衔接,形成监督的合力。始终坚定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利益平衡意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与公权力行使相关的事项中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引领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国上下共同努力,加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
——全国政协委员 巩富文
善其事——提高宣传水平,传播司法公信。目前来看,我们宣传工作所发挥的作用,与人们对司法活动的知情与参与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法律的神圣与权威,司法的公信与尊严,都需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让社会感知,让更多的人了解,进而有效减少犯罪率。
优其才——强化队伍培养,促进人才成长。海瑞曾说过,“天下之事,图之固贵于有其法,而尤在于得其人”。司法人才的养成从来都是法治工作的根本。希望加强优秀司法人才队伍建设,尤其要把让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留在司法队伍中作为一件大事来对待。
利其器——抓住科技发展机遇,推进案例信息化进程。公正司法需要案例信息化。如何抓住互联网发展和科技创新先机,运用“互联网+”思维,依靠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对海量裁判案例进行识别、分析和整理、归类,进而指导审判实践,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也是当前司法建设的题中之意。(胡俊)
——全国政协委员 黄紫玉(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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