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30日消息(记者孙莹)记者今天获悉,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初次评审会近日在北京举行,在来自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66个申报项目中,有25个项目通过初评进入终选阶段。
“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在2010年发起设立,坚持非营利原则,每两年举办一次。该奖项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旨在总结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客观公正地评价、推广这些机关在建设和促进法治政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本次“中国法治政府奖”自今年3月份启动接受申报以来,共收到了55家单位申报的66个项目,申报单位的地域覆盖全国19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以及中央政府的若干部门,在层级上涵盖国家部委至县级的多个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本次评审会由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担任评审主席,担任评委的专家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中央政法委宣教指导室主任查庆九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赵大光,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胡卫列教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秘书长高小平研究员,广州大学副校长董皞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伟东教授。
在评审会上,评委们对所有参评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读和深入讨论评审,围绕着申报项目的创新程度、科学价值、推广范围和法治意义等方面进行点评。经过充分讨论和评议,评委们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入围项目。共25个项目获得半数以上票数,通过初评。2016年7月24日起,“法治政府奖”组委会通过“法治政府网”和主办单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对25个入围项目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25个入围项目得以最终确定。
据悉,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最终评选活动将在2016年11月举行,届时将从25个入围项目中评选出10个“中国法治政府奖”获奖项目。
附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25个入围项目名单:
1.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山市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改革
2.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发挥跨区法院独特优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四公开一监督”权责清单制度
4.福建省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生态综合执法
5.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南
6.广东省珠海市法制局:公平公正公开的全方位行政复议综合改革
7.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建立依法行政考评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参与
8.广东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网络交易合同规则》
9.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10.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四平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11.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社区协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新探索
12.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推行“法制秘书”制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1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推进权责清单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管分离”新机制,“一局一章”管审批
15.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16.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制度
17.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化探索
18.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
19.天津市人民政府: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创新实践
21.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
22.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设立实体复议机构行政复议局
23.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政府:构建“县域善治”体系,实施全国首个简政优权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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