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作为一国法律体系的根本纲领,宪法被尊崇为“法律的法律”。六年前的今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弘扬宪法精神,是法治中国的灵魂。
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可以说,一个国家的宪法是人民权利保证书、宣言书。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我国宪法精神,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本质特征,体现的是对人的尊严、价值、权利的最高法治保障。这种法治保障,就是通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得以实现。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培育宪法信仰,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
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党的指导思想。宪法2018年修正案,通过立法的方式、根本法的形式,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以这一思想为根本指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是我国首次以根本法的形式,在宪法总纲第一条明确中国共产党的宪法地位。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立法法第三条规定,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基于立法法的这一立法原则,我国立法机关制定出台的所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必须坚持和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确保立法方向正确。
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主体的宪法地位,体现出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彰显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法治中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始终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以宪法信仰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法治的内在价值。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体现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彰显的是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公共权力、增进公共福祉、实现社会公正的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树立宪法意识,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重点,确保全体公民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弘扬宪法精神,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成为宪法所赋予的一项基本原则。建设法治中国,一方面,要始终倡导法治精神,通过顶层设计,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现依法保障;另一方面,要以德治促进法治,通过培育核心价值观,树立鲜明的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实现法治德治相得益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奉法者强,则国强。”让我们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持续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热潮,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为新时代伟业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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