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视频点播许可证(甲种)》
审查工作细则
一、项目信息
用于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核发,包括通过广播电视技术系统以即时点播、准视频点播(轮播)、下载播放等点播形式供用户自主选择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业务活动。
二、审查过程
(一)审查流程
(二)审查环节与经办要求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行政审批经办人审查表
2.批复
3.《关于退回××××申请的函》
备注
注意事项:
1.建立记录档案,记录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三)审查方式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签发审查环节主要采用书面审查考核方式,处(室)审查经办人对申请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准予许可建议。再按程序逐级报处长、相关司局负责人、部门分管负责人等审核并作出审批决定。
三、监督检查要求
1、《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5号)第十三条规定,负责受理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履行受理、审核职责。
2、在材料审核过程中,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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