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科创板一揽子的配套规则予以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笔者注意到,科创板有很多的创新举措,从多个维度强化了投资环境的建设,其中涉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内容很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总的来看,科创板从信披、申购、交易、退市、减持、重组等方面,构筑了一道投资者保护的立体防护网。
首先,让投资者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对科创板股票作出投资决策。
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该规则强调,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相关各方应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让投资者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策。
审核规则对发行人、中介机构、交易所的职责给予了明确界定,交易所对信息披露进行审核,通过一轮或者多轮的审核问询,让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说清楚,讲明白”,让“问题公司”或者公司重大问题无所遁形,防范和震慑欺诈发行。
其次,制定规则,提升科创板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普惠度。
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将网下初始发行比例调高10%,并降低网下初始发行量向网上回拨的力度,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将不少于60%,有利于引导各类投资者理性参与,也对引导个人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参与科创板股票发行具有积极作用。同时,明确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80%,保障网上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比例。
该办法保留“持有1万元以上沪市流通市值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有关规定,并将现行1000股/手的申购单位降低为500股/手,每一个申购单位对应市值要求相应降低为5000元,提升科创板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普惠度。
第三,科创板引入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防止过度投机炒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为尽快形成合理价格,科创板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这样的制度安排,容易使股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为此,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引入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参与证券交易满24个月。
这样的制度安排会将一些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及价值判断能力、没有丰富投资经验及经济实力的投资者挡在门外,体现了监管层的良苦用心。为了让这部分投资者能够分享科创板企业成长的红利,后续公募基金会陆续开发出适当的基金投资产品,供他们进行选择。
科创板还引入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满足投资者在竞价撮合时段之外以确定性价格成交的交易需求,有利于减少被动跟踪收盘价的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
调整和优化微观机制安排,在提升市场流动性的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便利。同时,为避免大单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秩序造成较大冲击,科创板还确立了审慎交易和分散化交易原则,强化了会员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的管理责任。
此外,科创板上市规则丰富和优化了退市指标体系,设置了更为合理的股份减持方式,增加了股权质押高风险情形的披露,优化了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披露及决策程序,设置了更加市场化的重大资产重组制度等。这些制度安排既是市场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对投资环境的建设和优化,更体现了监管层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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