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女子醉驾 副驾男子也被判刑
今天我们要聊的话题和酒驾有关。自从2011年酒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可是没有开车,却因为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制裁,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前段时间,泉州有一名女子醉驾,结果副驾驶座上的男子成为了危险驾驶罪的共犯,该案件是我省判处的首例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案件。
前段时间,泉州惠安交警大队受理了一起醉驾的交通事故案件。这起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不仅喝酒的司机杨某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同车的蔡某也因犯危险驾驶罪(共犯),被判刑了。今年3月27日晚上11点多,蔡某驾驶轿车与杨某到某KTV喝酒,聚会结束后,杨某提出车辆由她来驾驶,于是蔡某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杨某,由杨某开车搭载自己离开。刚开出没多久,车子就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撞,由于驾驶员杨某浑身酒气,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带回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经鉴定,杨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66.71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驾。最终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刑2个月,追究刑事责任;同车的蔡某虽然事发时坐在副驾驶位,却是危险驾驶罪的共犯,也将被判刑。
武汉:一人酒驾 "同车同桌"处罚
酒后驾车,不仅司机和同车乘客要受罚,甚至连同桌饮酒者都有可能被连累,今年2月,武汉市公安局出台《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明确将酒驾醉驾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还实施醉驾"同桌有责、同车连责"等新措施,堪称武汉史上最严格"酒驾醉驾"打击处罚措施。
2月8日,武汉市公安局出台《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包括上限顶格处罚、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同桌有责、同车连责等,以遏制、震慑"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八项措施中有四项是对驾驶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措施,包括持续高压开展责任追处,上限顶格处罚,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实施"同桌有责,同车连责"追究。"同桌有责,同车连责"中提到,明知违法行为人驾车参加饭局,在未事先安排代驾的情况下,鼓励、纵容、唆使违法行为人饮酒,事后无管控,放任危害行为发生,违法行为人达到醉驾标准的,同桌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明知违法行为人饮酒,鼓励、纵容、唆使违法行为人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放任危害行为发生而不制止,违法行为人达到醉驾标准的,同车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哪些情形构成"危驾共犯"?
"同车同桌"处罚在推出之时引发了不少的争议,同桌吃饭、同车的人,是不是有义务制止"开车不喝酒"?对于同车的人来说,明知司机醉醺醺,即便劝阻不了,居然也坐上去了,这是不是对酒驾的纵容和对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争议之余,我想我们还是有必要来认识一下,哪些情形会构成"危驾共犯",以此才能更好的避免。
据了解,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主要有3种情况:
第一种,是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而且饮酒后不给驾驶员找代驾的行为。
第二种,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者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第三种,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因此,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不要强迫明知要开车的人去喝酒,不要向醉酒的人出借车辆,不要向驾驶员强行劝酒,不要指派、胁迫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危险驾驶罪还有其他多种情形,比如追逐竞驶等。这些情形均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由己及人 拒绝酒驾
酒驾危害大,这是谁都知道的,副驾驶同罚也好,"同车同桌"处罚也罢,我想都是为了让"酒驾"真正成为驾驶员思想意识中的"高压线",让"不劝酒"真正成为广大公众日常生活中的"自觉行为",那么这样的做法到底合不合理,下面我们来听听福建汇德律师事务所的陈尔珠怎么说?
此前常出现酒驾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家属事后将同车或同桌者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对其诉讼请求给予支持。客观上,这种做法对遏制劝酒、酒驾的现象具有一定作用。同饮者同车者劝阻酒驾既是对朋友关爱,也体现了社会责任,对交通事故的减少有很大促进作用。在一些国家,法律早就规定了"同车同桌"劝阻的法定义务。但是,就目前的立法来看,如果朋友不劝阻酗酒后的人驾车,就可能变成共犯,这是片面的说法,也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劝阻可能是一种道德行为,但并不是法律上要求的一种义务。当然,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醉酒,还要采用威逼、胁迫、指使等手段迫使酗酒者驾车,这种情况确实有可能变成共犯,但也值得商榷。始终,同事或朋友之间,大家应敢于担当,相互负责,少鼓动他人喝酒,坚决制止酗酒者驾车,坚决制止飙车行为,这样才能创造平安、文明的社会环境。
还是那句老话,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也已经成为绝大多数人自觉遵守的内心约束,但还有人仍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因酒驾发生的血的教训历历在目,酒驾、醉驾的危险程度众所周知,可为什么明知喝了酒还要开车?为什么一起聚餐饮酒的人或者共同乘车的人不加以阻止?我想为了严厉打击和遏制酒驾醉驾,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新的尝试或探索,目的就是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而究其根本,还是要从你做起,从我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新闻110
编辑:郑林钰 责编:林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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