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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埔县检察院举行检察联络员聘任会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6-01 10:15

  正义网梅州831日电(通讯员 刘晓)为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8月28日,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联络员聘任会,向来自15个镇(场)的纪委书记颁发了“检察联络员”聘书。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向宏主持,大埔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熊华,大埔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和派驻基层检察室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旭辉宣读了《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请检察联络员的通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振悦向检察联络员介绍了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聘请检察联络员的意义和检察联络员工作范围,并就如何做好检察联络员工作提出了建议。梁振悦指出,检察联络员工作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执法水平的重要途径,希望检察联络员能够充分发挥优势,认真履职,担当好社情民意的“传递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和检察工作的“宣传员”。同时,他要求派驻基层检察室要加强与检察联络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全面掌握基层的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基层人民群众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联络员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努力。 

  熊华对该院开展检察联络员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对检察联络员今后开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要深刻认识检察联络员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的高度和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要加强时事政策、法律法规、检察业务知识和保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检察联络员工作的关系,按照联络员工作范围积极主动、大胆地开展工作;三是认真履职,推进基层和谐稳定。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检察工作的有关情况;针对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事实,及时反馈,真正把联络员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同时,要认真学习借鉴检察机关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进自身建设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聘请检察联络员是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今年7月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莅埔调研督导工作时指出的“通过派驻基层检察室这个平台,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各项职能作用,服务好基层,服务好‘三农’工作”的要求和市检察院检察长许伟谋提出的“立足检察职能,细化服务基层的内容,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拓宽法律监督渠道,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更好地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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