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吕丽娟)为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民行监督案件线索来源,强化民行检察职能,切实提高民行法律监督能力,近日,平凉市崇信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与该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民行检察联络员工作制度的意见》,由该县司法局推荐,聘请12名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民行检察联络员,将民行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乡镇基层。
受聘的民行检察联络员主要来自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为:积极协助检察机关向社会各界及案件当事人广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抗诉案件范围以及依法代理民行案件申诉的职责和程序,增进社会各界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积极提供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收集本辖区内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信息资料,正确引导不服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诉,提供有关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
为确保联络员工作取得实效,检察院每年定期召开民行检察联络员座谈会,不定期开展法律宣传,使联络员了解民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知悉民行申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和途径,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为民行检察联络员履行职责夯实基础。同时,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民行检察干警加强与联络员的联系,及时发现案源和线索,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民行检察联络员工作制度的建立,不仅缓解了基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监督案件案源匮乏的问题,而且在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中搭建了一座沟通、联系地桥梁,为民行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打开了“一扇窗”。
(平凉市崇信县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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