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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大桥至洋浩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8-04 07: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昌县大桥至洋浩公路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遂发改联字[2016]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昌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遂昌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遂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大桥至洋浩公路工程项目系连接大桥村和洋浩村的公路工程,路线起于妙高街道大桥村,路线下穿衢宁铁路后,设白马山隧道至云峰街道洋浩村,接已建规划11路起点。该项目路线全长(以右线计)3.488km。
  本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5m(分离式单幅11.75m)。本项目路基挖方(含隧道挖方)807.464km3,填方22.265km3;路基防护面积42.086km2,圬工14.498km3;路基排水工程2.843km;路面工程25.560km2;全线共设置设置涵洞3道;隧道1座长2278m。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第1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排水、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及管线附属设施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有)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5份;
  (1)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地质勘察报告20份;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地质勘察报告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设计人应在20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最终稿各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20份;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每标段20份);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全程服务;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竣)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及工程可行性报告资料将于2016年7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遂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并供下载(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招标文件及工程可行性报告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人如需请与工程可行性报告资料文本资料请与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联系,联系人:苏循华,联系电话:0571-87353857(18868706566)。
  4.2 招标文件每本收取编制费400元人民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中心有关规定缴纳席位费。
  5.3 招标人定于2016年8月23日0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遂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浙江交通网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遂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58号
  邮 编:323300
  联系人:罗超
  电 话:0578-8528432
  传 真:0578-8132332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邮 编:310030
  联系人:苏循华
  电 话:0571-87353857、18868706566
  传 真:0571-87353855

遂昌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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