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监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
近日,省、市安委会下发了《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现在起到明年机构改革结束,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周调度,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汇总数据。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市安委会通知要求,对本地安全生产执法信息进行每周统计汇总,认真填写《每周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调度表》(附件1)。
二、按时上报调度表。各县市区汇总填写的《每周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调度表》,由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每周四17:00前将电子版和PDF版报市安监局监察执法一科。
三、明确专人负责。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填写《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周调度联络员名单》,于11月1日报市安监局监察执法一科。
四、注意事项:1.此次《每周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调度表》自10月29日起开始统计,首次上报时间为11月1日(本周四)。2.原每月底报送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处罚情况、案件汇总情况等统计表表格的报送时间、报送方式、表格要求等不变,仍按照原来的要求继续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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