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十一届太原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对第四轮巡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吉山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副组长赵忠保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轮巡察。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罗清宇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坚持政治巡察职责定位,自觉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力,把政治巡察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太原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
李吉山指出,要增强“四个意识”,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五个持续”上保持定力、自觉担当,不断以巡察新成效推动全市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实现新发展。要紧紧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巡视我省反馈意见对照整改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八看”要求,高质量推进本轮巡察取得实效。巡察机构、被巡察党组织以及相关配合单位要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本轮巡察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赵忠保强调,巡察机构和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持续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体巡察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真正巡出实情,查出问题,形成震慑。参加巡察的优秀年轻干部,要全面展示干事创业能力,在巡察工作的“熔炉”中锻炼成长。被巡察党组织要落实政治责任,积极配合巡察,对照发现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以接受巡察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被巡察单位党政负责人、总联络员、联络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信访局、审计局、财政局有关人员,各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组组长、巡察专员等,共270余人参加会议。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从11月上旬至2019年1月中旬,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将对市住建委、交通局、国资委、规划局、粮食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9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及其所属48个市管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对六城区各1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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