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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污染大气行为

作者: 来源:admin 关注: 时间:2016-05-18 15:58

  本报联合裕华区大气办、环保局开展有奖举报活动,举报属实每条奖励50元

  本报讯(记者 杜慧)为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污染大气环境行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各种大气污染行为,从即日起,燕赵晚报联合裕华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裕华区大气办”)、裕华区环保局共同发起“有奖举报 我为省会天空加点蓝”活动,凡市民举报裕华区辖区内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即给予举报人每人每条50元的现金奖励,活动为期一年。

  该活动启动之日起,《裕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出台。《办法》规定:有奖举报范围为裕华区辖区。有奖举报内容为:在建工地扬尘污染;渣土运输车辆未封闭运输、道路遗撒;餐饮油烟污染;道路扬尘,垃圾山扬尘;锅炉冒黑烟;“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偷排偷放;以及其他污染大气行为。

  从即日起,只要您在裕华区范围内发现大气污染行为均可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以图文形式进行举报。举报受理微信公众号:燕赵晚报官方微信yzwb_365(附有二维码图片,可直接扫码加关注)。举报受理微博公众号:以私信方式直接@燕赵晚报官方微博即可。

  该活动特设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地点、时间和行为人等,并同时上传图片,注明举报人联系方式。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即给予举报人每人每条50元的现金奖励。

  《办法》还规定,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若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违纪事实、提供证据的,违纪人先于举报人举报交代了尚未被查处的违纪事实等情况,则不给予举报奖励。每月固定一次在燕赵晚报上公布获奖者(网络昵称)名单,获奖者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到晚报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活动期间,还将在裕华区各社区征集30名环保监督员,不定期举办以大气治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只要您愿意为省会环保工作出一份力,就可以报名参加,报名咨询电话:88629260、8862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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